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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三亚市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 17:33:19 浏览:239

来源时间为:2017-06-06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三亚市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2017年三亚市“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方案

2017年6月14日是第十个“信用记录关爱日”,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参与度,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三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诚信文化、建设信用三亚——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大型广场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6月14日上午。

三、活动内容

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目标,以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针政策,坚持正面引导与监督警示相结合、整体报道和典型选树相结合,在全社会倡导诚信规范,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进一步提升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选树一批社会诚信典范,惩戒一批失信典型,着力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不断提升城市信用水平和文明形象。

1.宣传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措施。

2.宣传三亚市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3.宣传守信典型、惩戒失信典型,集中发布第一批信用“红黑名单”。

4.举行“做诚信三亚人”签名活动。

四、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主办,市信用办、人民银行三亚市中支承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办。

五、活动方式

(一)集中活动:在明珠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二)分散活动:各部门、各区、各金融机构在本辖区范围内分设宣传活动点、利用部门网站、悬挂宣传标语、开设宣传专栏、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六、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6月14日上午8:30-9:30

(二)活动议程(由李武军副秘书长主持)

1.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鲍剑讲话(5分钟)

2.人民银行三亚市中支许可行长讲话(5分钟)

3.二个企业代表发言(6分钟)

4.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文明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委等5个单位代表发布“红黑名单”,其他19个单位书面发布(10分钟)

5.发布“做诚信三亚人”倡议及签名(15分钟)

6.出席领导、市民、群众观看宣传展板、咨询信用有关问题(15分钟)

(三)参加人员(共约400人)

1.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各一名领导出席

2.市政府分管领导:鲍剑常务副市长、李武军副秘书长

3.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3-5人)

4.由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组织企业代表100人

5.由三亚银监分局组织银行机构100人

6.由天涯区组织社区群众100人

七、工作分工

(一)市委办负责协调通知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出席。

(二)市金融办、人行三亚市中支:

1.负责整体策划,准备场地,布置会场。

2.协调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

3.收集各部门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分发的宣传资料。

4.拟定会议议程,准备市长讲话稿,准备会议主持词。

5通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到会。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提供市金融办需要集中制作宣传展板的材料(包括诚信、失信典型案例,规范文件,合作备忘录,制定的公约,诚信倡议书,开展的活动等),策划、制作本部门宣传资料并报送市金融办审阅。

2.24个单位发布本部门第一批信用“红黑名单”,“红黑名单”6月5日前送市金融办集中装订成宣传册,向“信用海南”、各媒体提供。

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1)市中级法院负责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

(2)市文明办负责发布获得各项荣誉守信“红名单”;

(3)市公安局负责发布道路交通违法失信“黑名单”;

(4)市司法局负责发布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用“红黑名单”;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发布企业信用“红黑名单”;

(6)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经营主体和执业人员信用“红黑名单”;

(7)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发布环境保护参与主体信用“红黑名单”;

(8)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发布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信用“红黑名单”;

(9)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发布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信用“红黑名单”;

(1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发布生产、经营主体消防安全信用“红黑名单”;

(11)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发布企业纳税情况信用“红黑名单”;

(12)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发布企业纳税情况信用“红黑名单”;

(13)市教育局负责发布教育事业参与主体、教师信用“红黑名单”;

(14)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发布科学技术、工业与节能、信息化、知识产权和专利、节能降耗等参与主体信用“红黑名单”;

(1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布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红黑名单”;

(1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发布房地产、建筑市场、中介机构信用“红黑名单”;

(1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布交通运输经营主体、管理对象信用“红黑名单”;

(18)市农业局负责发布农产品、种子、农药、肥料质量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红黑名单”;

(19)市旅游委负责发布旅游景区点、酒店、旅行社、导游信用“红黑名单”;

(20)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负责发布价格管理信用“红黑名单”;

(21)三亚警备区负责发布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失信“黑名单”;

(22)市总工会负责发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诚信“红名单”;

(23)团市委负责发布优秀青年志愿者诚信“红名单”;

(24)市妇联负责发布妇女“三·八”红旗手诚信“红名单”。

3.以下单位摆放宣传台,安排工作人员讲解信用建设政策,发放信用建设宣传资料。市文明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旅游委、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信用办、人民银行三亚市中支(18个单位,8点前准备好展台)。

4.组织人员参加活动(8:15前到现场签到),没有集中参加活动的海棠区、崖州区、吉阳区、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在驻地设立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活动。

5.组织在本区域社区、本部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网站、下属单位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上,结合本区、单位行业特点采取图文并茂方式摆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内容、宣传标语进行宣传。(要求每个社区至少1条宣传标语,每个单位办公场所、下属单位至少一条标语,活动结束后按要求提供照片、图片)

6.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一个海鲜排档企业、市旅游委推荐一个(酒店或旅行社)代表作诚信表态发言,协助拟定发言稿,发言稿交市信用办审核。

7.市文明办协调三亚日报三亚电视台等相关媒体派记者报道。

8.市公安局维持好明珠广场周边道路车辆秩序,市执法局维持好明珠广场周边场地秩序。

9.明珠广场协助提供场地,维持好广场秩序。

八、活动费用

集中活动由市金融办从工作经费中列支,各单位资料准备、分散活动等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九、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信用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具有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政策性强的特点,各单位要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社会公众信心和树立三亚市对外良好形象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开展信用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抽调骨干力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保证参加宣传活动的时间、内容、人数,确保此次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周密部署,积极准备。各单位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加强对社区、下属单位或营业网点宣传活动的组织,做到整体推动,同时要提前准备好有关宣传资料和设备。各宣传单位可积极与信用办取得联系,获取部分宣传资料,也可结合宣传主题自行制作宣传资料。

(三)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各宣传单位应加强与市信用办的沟通联络,确保宣传活动有序推进。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将此次“弘扬诚信文化、建设信用三亚”宣传活动取得的效果及时总结上报,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市信用办上报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及相关宣传照片、图片资料、活动情况统计,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备注:如6月14日当天天气不适宜开展户外活动,宣传时间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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