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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

发布日期:2019/1/7 9:52:49 浏览:685

书记“发挥优势,集聚创新要素”等重要指示,积极打造各类创新载体,切实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15.争取国家级、省级创新机构在三亚落户。

全力配合中央在三亚建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推动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三亚设立分支机构,在场所安排、团队建设、经费支持、人才安居等方面采用“特事特办、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形成有重点、全方位、长效性的支持机制。加快建设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国家南繁实验室、南繁科技城,建成集科研、生产、销售、科技交流、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服务全国的“南繁硅谷”,打造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争取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落户三亚。加强深海科学技术研究,完善提升深海科研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打造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积极推进深海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三亚)深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进国内海洋领域的优势科研机构、高校、央企,共建海洋科技示范园、海洋信息处理基地、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基地,打造海洋科技中试基地和成果孵化转化基地。

16.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资助国际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在三亚举办或永久落地,加快发展国际化新型智库,充分挖掘清华三亚国际数学论坛、三亚国际旅游智库等国际性平台人才资源,支持开展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打造对外交流品牌项目。探索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和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落户三亚,高标准打造中央商务区。支持创业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国际知名或经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众创联盟、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机构,提供一定年限的零租金创业场所或相应租金补贴。

17.推动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

支持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我市建立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中试与转化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空天海洋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遥感信息、通用航空等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建成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优势(特色、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平台的,市级财政参照省级经费资助额度给予1:1配套资助。

18.大力集聚各类重点产业企业。

积极推动我市重点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通过综合招商、项目带动、团队引进,大力集聚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成长性的企业,重点引进符合我市产业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招商与招才并举的工作机制,对属于我市重点产业和领域的企业给予人才周转房、融资担保等方面的支持。深化与央企的科技合作,加快推进深海科技城、南繁科技城、遥感信息产业园、海棠湾信息产业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加快“三亚京东智谷小镇”和“三亚亚太金融小镇”建设,把三亚打造成“互联网 ”应用示范中心和现代服务业支撑中心。引导企业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符合、与国际接轨的用人制度。

19.支持国际人才离岸创新创业。

探索建立国际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与高校、企业、智库、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合作建立离岸人才孵化器,鼓励并购海外研发中心,就地开发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和智力资源,分层分类做好国际人才离岸创新创业服务保障。

20.鼓励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

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或兼职创办企业,并按规定获取收入。对离岗在市内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研人员,可保留身份、人事关系、社会保险3年,支持高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实践经验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兼职。积极解决市外事业单位来我市企业工作或创业的人员在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职称评定等方面问题。

21.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保护。

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机构,为人才在专利申请、授权、保护、维权援助、运营转化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对企业获得的国内外专利,以及主导或参与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给予奖励。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

四)全面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重要指示,围绕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加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营造宜居宜业的人才环境。

22.放开人才落户限制。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我市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我市任一区或育才生态区落户。

23.加强人才安居保障。

参照海南省《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出台《三亚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办法(试行)》,明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发布之后(即2018年5月13日之后)引进的人才安居保障待遇,其中,为经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 分别提供建筑面积不超过200、180、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为经认定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每月3000-5000元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3.6-6万元购房补贴;为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提供每月1500-2000元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1.8-2.4万元购房补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加大人才周转房建设和管理力度,按片区布局建设1万套人才周转房,加强各类人才房的分配、管理和流转工作。引进的各类人才自落户之日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24.完善国际人才管理服务。

积极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放宽国际人才居留和出入境限制,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和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在三亚工作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允许外籍和港澳台地区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在三亚就业、永久居留。鼓励在国内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在三亚就业创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扩大高校留学生规模。建立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的管理制度。开辟结汇换汇绿色通道,国(境)外人才在三亚的合法收入可汇至国(境)外。

25.解决人才子女就学。

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引进市外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人大附中三亚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等学校建设,创办一批具有三亚特色的国际学校,加快实现“一区一名校”的目标,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出台《三亚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办法(试行)》,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其中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直系亲属申请入学的,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择校入读。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我市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高层次人才属留学回国人员的,其随归子女如不属归侨或归侨子女,在回国后2年内参加中考的,参照“三侨”子女入学规定予以照顾。

26.解决人才配偶就业。

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口安排相应工作;配偶为企业人员的,安排到企业工作;配偶未就业且符合岗位条件的,经考核安排到事业单位就业;其他未就业的,按我市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助,3年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27.加强人才医疗保障。

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市人民医院与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与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合作共建。深度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鼓励发展商业补充保险。出台《三亚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经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 可享受我市一级保健待遇,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拔尖人才可享受我市二级保健待遇;其他类高层次人才通过拨付医疗补助等方式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拔尖以上层次人才享受政府统一购买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柔性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 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提升医疗保障国际化水平,在我市三甲医院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和外语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医院开通国际门诊。

28.健全人才服务和保障机制。

成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小组,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保障等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人才各项服务保障待遇。设立“三亚市人才服务中心”,打造集中受理人才落户、安居、社保、子女入学、档案托管、证照办理、出入境等业务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在重点单位及产业园区设立海外人才服务窗口。完善人才工作站服务网络体系,引进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提供多元化的人才服务。

29.完善人才评价和退出机制。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突出市场评价和同行评价,对引进和培养支持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行定期跟踪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落实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关待遇。

五、组织实施

30.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格局。整合人才工作相关机构和职责,组建市人才发展局,统筹推动全市人才发展。各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健全机构、配齐力量、完善机制,坚定自觉地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在抓好普适性培养引进的同时,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31.狠抓工作落实。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进行责任分工,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各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或落实方案;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任务落实,提升服务水平。设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和创业扶持专项基金,对各类人才进行培养激励,对人才创办的企业根据发展情况给予创业扶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开展人才工作专项督查。相关措施与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32.加强宣传引导。

建设完善三亚人才网三亚人才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人才战略,及时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加大政策宣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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