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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核定单位供水定价成本比企业上报成本降0.09元-三亚注册公司费用

发布日期:2015/11/24 7:13:22 浏览: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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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核定单位供水定价成本比企业上报成本降0.09元2015-11-1617:25:15来源:(海口)分享到:

滚动报道:三亚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


南海网三亚11月16日消息(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刘培远)11月16日,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从三亚市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上获悉,三亚核定单位供水定价成本为1.75立方米,比企业上报单位供水成本1.84元立方米下降了0.09元立方米。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海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三亚市价格认格中心对中法公司、东部公司、西部公司等3家供水企业2012年至2014年供水成本进行监审,对管网漏损率、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业务招待费、职工工资及其他费用等依法审核。


三亚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2012年至2014城市供水成本监审报告》显示,供水企业上报供水总成本为232,230,066.08元,按规定核定年均供水定价总成本为224,632,197.77元,核减项目成本7,597,868.31元。核定单位供水定价成本为1.75立方米,比企业上报单位供水成本1.84元立方米下降了0.09元立方米。


作者:刘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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