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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要交手续费

发布日期:2016/7/16 5:04:41 浏览:597

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办理,非住宅手续费每件/次按不高于年租金额的1.5计收

市民陈女士是三亚某广告公司的会计。近日,她向本报爆料称,6月28日她的同事在三亚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办理该公司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并缴纳了两年的非住宅(房)租赁登记手续费,人民币2810元。看到2000多元的手续费发票,陈女士就纳闷了,自己公司每年都是按时缴税,怎么今年又多出一个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费。这个收费合理吗,缴费后对公司又有什么意义呢?

房屋租赁手续费是否合法?

陈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广告公司是同三亚市财政局签的租赁合同。但是上个月中旬,他们收到了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来的一张10厘米长、5厘米宽的纸条,并让他们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这之后,该中心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让他们去登记,并且讲到如果没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就不能年审。

6月28日,陈女士在家休假没有上班。房屋租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又打电话到他们公司,让他们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受不了多次催促,当天陈女士的同事就去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并交了2810元手续费。“租赁中心让我们办理登记备案的时候并没有说要交手续费。如果要交费,我们肯定不会去办理的。”陈女士讲到。

陈女士有疑问,这个手续费是怎么算的。是工本费,还是其他费用?收这个费对他们商家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商家能够得到什么服务吗?

物价部门:收费合法合理

随后,记者来到了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该中心副主任王小建告诉记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同时在该办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具体要求,当事人不按时申请办理的处罚措施等。

手续费的收费依据则是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房屋租赁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里的规定: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费每件/次按不高于年租金额的1.5计收。

这种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薛科长讲到,房屋租赁服务中心的该项收费标准取得了收费许可证,它是合法的收费。

而针对服务中心“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就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年审”这种说法,记者从市政务中心了解到,目前办理营业执照年检只需要年检报告书、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和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并不需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王小建则说:“我们一直在和工商局协商此事,但是具体的执行办法还在没有下来。”

登记备案利于规范房屋租赁

据了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为了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有效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它分为住房租赁和非住宅租赁两种。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时候需要收取手续费。关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文件早就有了,因为各种原因三亚一直没有执行起来。

王小建说:“出租房租赁备案,其实是给所有的出租房建立档案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房东和租客各取所需,管理部门管理起来也减轻压力。就像老百姓到大超市购物,遇到问题可以维权,而在流动摊点上买东西,维权就要困难得多。”

在三亚实施房屋租赁备案有一定的难度。“在许多大城市,房屋备案制度早就已经实施,房屋备案对于房东和租客都是有利的事情。但是在三亚接受这个制度还需要时间。”王小建讲到。

记者在丹州村随机询问了几位出租人,他们均表示不知道房屋租赁需要登记,并表示不会花钱去登记。一房东说:“出租一间房子就要交钱100块左右,我出租了十几间房子,如果每间都登记备案,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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