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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6年节能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9/9 10:49:57 浏览:830

三亚减排,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6年节能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网。

2.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对市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创建,打造循环经济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局)

3.继续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完成重点用能企业2015年度能源审计。(责任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4.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到节能降耗中来,解决节能资金紧缺问题,调动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的积极性,促进节能行为市场化,节能过程产业化。(责任单位:各节能减排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5.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节能和淘汰提升落后产能改造项目的信贷政策倾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6.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组织重点用电企业对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三亚供电局)

(五)做好节能基础工作,加强节能监察。

做好能源分类统计、分析和用能用户能源消耗统计等基础工作。依法加强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设备、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等专项监察工作。加强节能监察机构队伍及能力建设,提高节能执法效能。加快推进地方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节能产品认证标志和能源效率标识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源消费计量的检测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计量数据的监督核查制度。(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统计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试点工程。

按照《关于印发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三节能减排办﹝2014﹞13号)要求继续推进绿色照明推广、蓄能型集中供冷应用、绿色建筑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信息智能岛建设六大示范试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园林环卫局、市旅游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

(七)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动员公众积极参与节能。

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对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降耗责任进行社会监督。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全民行动,举办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低碳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公用广告位、广播、电视等资源提高节能宣传效果。加快建设亚龙湾国家节能减排宣传园。通过展览、征文、建议等形式引导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医院、社区、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开展节能活动,提高市民、职工、学生节约能源的自觉性。大力倡导以节约、绿色和低碳为主题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节能减排成员单位、共青团三亚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科学技术协会)

(八)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强化区、企业责任。

1.区人民政府对本区节能负总责。各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控制本区能源消费增长,深化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严控高耗能项目进入,严格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应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抓好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农业、工业、商业等领域节能管理。(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强化所管辖的重点用能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信息,确保完成节能任务。国有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纳入市属国资企业考核。(责任单位:各节能减排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责制定本部门节能年度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各责任单位务必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下一年计划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6年节能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2016年三亚市补贴、2016年三亚市高考、2016年节曰放假安排、2016办公室风水布局、三亚市、三亚市 检察院、海南省三亚市、三亚市历任市委书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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