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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9 10:06:38 浏览:748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15年节能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15年节能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六次党代会、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根据我市节能形势,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存量、限制增量、淘汰落后、控制增速”为主线,紧紧围绕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大力推动技术进步,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推进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监督检查、管理和宣传教育引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遏制能源浪费,控制能耗增量,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实现绿色崛起。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全市节能降耗主要目标: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4年下降2.91(按2010年价格计算),全社会能耗增量控制在91796吨标准煤以内,能耗增速控制在6.3以内。努力推行“六个一”(节能责任书、节能领导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节能计划书、能源利用台账、能源管理员)节能工作法。

三、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节能领导机构,分解目标责任,完善考核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节能领导组织机构,分解落实各区、各部门节能目标责任,执行万元GDP能耗下降、能耗增量控制和能耗增速控制措施。二是市政府与各区、市级主要涉能部门、重点公共机构签订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有关各区、部门要与所属企业(单位)签订节能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三是加大对有关单位,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的督促考核,严格执行节能降耗“一票否决”制,作为企业评先评优、政策享受以及新上或扩产项目用能审查的前置条件,促进企业增强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意识。四是建立健全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以及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促进节能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节能减排成员单位)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严格控制能耗增量。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备案,将节能评估文件和审查意见作为前置性条件,各区、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严把许可证准入关,加强部门间协作,积极做好“停批停建”,确保产能过剩行业不出现新开工基本建设项目,未经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供电部门不得予以报装接电。对在建项目评估认定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在建项目清理工作。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软件信息、金融、旅游、商贸等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淘汰高耗能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调整优化存量,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点工作,引导和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布局调整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大力度淘汰低端产能、压缩过剩产能,年底前完成省下达我市淘汰落后电机的任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三亚供电局)

(三)强化用能管理,完善节能监管

1.抓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挖潜,采取有效节能技改措施。落实“六个一”(节能责任书、节能领导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节能计划书、能源利用台账、能源管理员)节能工作法,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能源审计。推进我市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2.抓工业节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工业节能降耗。引导支持企业从高能耗低产出向低能耗高产出转变,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年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考核管理,对部分重点用能行业开展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管理。各区要加强对年用电50-100万千瓦时企业的管理,建立能耗台账,年耗电100万千瓦时以上或电力装机容量315千伏安以上企业必须纳入规上企业管理。加快锅炉改造、余热回收技术、变频节能等节能技术广泛应用,以技术进步促进节能降耗。做好工业园区节能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市创意产业园管委会)

3.抓服务业节能。以年耗电100万千瓦时以上和拥有床位数200张以上的商场、宾馆酒店等单位为重点,实行定额和限额管理,加强能源监察和审计。加快现有宾馆、饭店、商业大楼等节能和节水改造,大力推广使用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自动控制扶梯、绿色照明等节能设备和技术,推广冰蓄冷集中供冷、太阳能热水、光伏发电等技术。引导住宿、餐饮、洗涤、娱乐和沐浴等生活服务业增强节能意识。推进绿色旅游饭店管理。(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4.抓农业节能。加强对重点农业企业的节能节水管理,大力发展绿色高效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节能项目技术改造,鼓励农业企业投入和使用太阳能等新能源,积极推广新型节能农机应用,及时淘汰老旧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落后农机,提高农业机械化能源利用效率。继续推广农村沼气,探索大型沼气综合应用。(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农业局)

5.抓建筑行业节能。继续做好建筑节能审查登记,全过程监管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发展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太阳能发电及并网工程建设,促进太阳能的综合应用。大力开发和推广节地、节能、利用废弃建筑物、淤泥等的各类新型墙材,加强新型墙材基金征管工作。完成“十二五”绿色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高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6个、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万平米、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项目(绿色农房)160套的任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

6.抓交通运输节能。扎实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工作,调整优化运输模式、线路布局和运力结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步伐。鼓励运输企业发展重型、厢式货运车辆和大吨位、特种运输、集装箱等专用运输节能车辆,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能耗。加强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和退出管理。抓好船舶和港口的节能降耗工作。推进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到2015年底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占城市公共运营车辆比例达65以上。配合省里建设交通运输行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推广使用港口、场站设施装备和运营车船的节能减排技术。积极申请国家、省级交通节能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海洋渔业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7.抓好教育系统节能。推行“六个一”(节能责任书、节能领导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节能计划书、能源利用台账、能源管理员)节能工作法。认真落实节能责任考核。开展创建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教育局)

8.抓公共机构节能。完善能耗的分项计量,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标准,开展“节能型机关”创建活动,政府采购要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投资项目要划出节能设备投入资金比例,提高首次节能投入。继续推进国家级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中医院)建设,完成第二批2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及表彰激励机制。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及表彰激励机制。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继续推进无纸化办公。加快完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9.抓好用电管理。积极推进发光二极管(LED)、可调变功率电子镇流器等高效照明设施在城市照明、道路照明、观照明中的广泛应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办法,逐步对城市照明、道路照明、景观照明进行LED等高效照明设施改造,科学控制亮灯时间,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上升,积极配合开展有序用电工作。合理规划、严格审批户外大型LED屏建设,合理、规范管理LED屏运行。以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为基础,结合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供电部门要科学调度,及时制订有序用电方案,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运行。推进配网、配电改造等有关措施,降低线损,提高电力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供电局)

(四)控制能耗总量,优化能源存量

一是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节能指标、能耗增量控制、能耗增速控制要求,做好年度用能增量和用能增速控制措施。在总量控制范围内,由各地统筹安排全年用能工作,优先保障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高产出企业用电需求,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低产出企业用能,确保能源使用高效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是严格项目节能审查,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等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高能耗和落后产能,控制能源消费增长。对上年度未完成节能任务的企业暂停扩容,对未能平衡能耗总量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当能耗总量或新上项目用能指标接近限额时,暂缓项目节能审查。(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节能减排成员单位)

(五)推进技术进步,深挖节能潜力

继续推进节能示范项目、节能改造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挥技术节能的支撑性作用。一是继续鼓励和扶持节能技术(产品)、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和推广。积极支持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冰蓄冷区域供冷站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华能南山电厂热电冷三联供项目、创意产业园屋面6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扩大再生能源利用。二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完成5家用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创建,打造循环经济特色产业。三是继续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和电平衡测试,完成50家重点企业能源审计,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评估与分析,完成26家重点用能企业电平衡测试工作。四是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到节能降耗中来,解决企业节能资金问题,调动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的积极性,促进节能行为市场化,节能过程产业化。五是继续培育和引进节能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节能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助力节能降耗,同时,加强对节能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六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节能和淘汰提升落后产能改造项目的信贷政策倾斜。(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节能减排成员单位、市金融办、市创意产业园管委会)

(六)做好节能基础工作,加强节能监察

做好能源分类统计、分析和用能用户能源消耗统计等基础工作。加强节能监察机构队伍及能力建设,增强软硬件能力,提高节能执法效能。完善节能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建立节能监察与帮促服务相结合的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节能监察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力度,选择一批高能耗行业开展对标活动,并对超限额能耗标准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开展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试生产6个月后的能源利用后评价工作,对实际运行能耗水平高于节能评估报告书中能耗水平10%以上的项目,督促限期改整,并采取相应措施。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和普查摸底,整顿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加快推进地方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统计局、三亚质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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