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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旅下属企业“冒名”卖产品消费者难维权

发布日期:2016/6/10 10:50:35 浏览: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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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款三亚旅游产品不同旅行社之间报价最高差2500元的事件,(昨日本报4版《节同款三亚游产品价差2500元》)又有新进展。记者昨日从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国旅总社”)获得证实,国旅总社下属企业“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旅”)的分支机构冒用“总社综合业务部”名义私自开设网站售卖产品,报道中调查到的最高价位春节三亚旅游产品源自该冒名网站。截至记者发稿时,这家名为“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社综合业务部”的网站仍在售卖产品,点击量超过94万。

“最贵”产品暴露身份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神舟国旅、中国康辉和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社综合业务部同步推出的“2月9日出发逍遥海南——尊贵VIP之旅”的三亚春节旅游产品,报价从8980元/人到11480元/人不等,最高价差达到2500元。

记者昨日点击进入报价最高的“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社综合业务部”网站(www。cits010。com)看到,该网站首页醒目位置显示“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社综合业务部”字样,并有“中国国旅”及LOGO、“24小时咨询热线”等要素,与国旅总社的官网非常相似。在浏览网站后发现,该网站的产品覆盖了国内、出国、邮轮、海岛等众多线路。截至发稿时,网站点击量已达946976次。

记者致电该网站24小时咨询热线,客服人员对记者介绍,自己的网站是国旅总社的直属部门。不过,记者在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官方网站的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中并未查询到“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社综合业务部”的登记名称和许可证号。

下属企业越级办网

对于该网站的出现,国旅总社综合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在经过调查后向记者证实,该网站实为国旅总社下属北京国旅的分支机构所办网站。该网站出现“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综合业务部”的名字,经查实国旅总社内并没有名为这样的部门存在。国旅总社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家网站是将国旅总社的门店信息“搬家”至该网站。目前,这家网站的情况已经被反映至国旅总社企业管理部。

据悉,下属机构这样越级开设网站售卖产品,对于国旅总社并不是第一次遇到。上述负责人介绍,国旅总社在深圳的一家下属企业也曾冒名国旅总社的名字将其官网上的内容原封不动地“拷贝”过去。虽然这家企业是国旅总社的下属企业,但其开设的网站不能与国旅总社的官网画等号。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更多地是从内部管理的角度上进行整治。

“冒名”产品难维权

对于北京这家“冒名”网站上售卖的旅游产品,国旅总社综合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曾出现多起客人在全国其他地方购买冒用国旅总社名称的网站产品,在发生纠纷后投诉到国旅总社。国旅总社只能告诉这些消费者,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如果需要投诉,只能去找当时售卖产品的网站负责。如果是国旅总社下属分支机构以国旅总社名义销售的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也应当到售卖产品的分支机构寻求解决办法。

这位负责人同时介绍,“在哪里购买,就找哪里负责”也是业内的惯例。所以,消费者如果通过北京这家“冒名”网站购买产品,严格意义上讲就不属于国旅总社的产品,而是这家国旅总社下属公司的产品。

对此,中国旅游研究院研究员杨彦锋认为,国旅总社控股公司的下属门店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其下属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是可以对产品负责的。如果北京国旅为国旅总社控股,且拥有独立法人资格,那么一旦通过其下属机构网站得到的产品出现问题,北京国旅要对消费者负责。

而关于“冒名”网站企业的归属,国旅总社综合管理部上述负责人表示,北京国旅是国旅总社的参股企业,并非控股企业。

不过,同样持有北京国旅股份的神舟国旅集团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在2005年5月北京国旅股权变动以后,神舟国旅占有其49股权,而国旅总社则拥有51的股权,为北京国旅的实际控股人。

《国旅下属企业“冒名”卖产品消费者难维权》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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