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三亚 > 企业单位 > 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5

发布日期:2016/4/18 15:47:36 浏览:792

三亚收割机,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5 三亚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网、三亚人民政府网、三亚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三亚市政府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三亚收割机。

名单等措施,并视情况抄送移交相应部门。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送农业部。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四)保障经费,做好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提供不少于本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规模3~5的组织管理经费保障。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政策宣传、建档、公示、监督检查、机具核查检查验机劳务等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及时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企业承诺落实情况和查核购机者的举报投诉反映,督促和协调企业和经销商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和售后服务工作。市财政部门加强监管,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五)强化监督,总结报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根据海南省农业厅财政厅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和有关工作。

一是根据海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市农业机械化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

二是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建立补贴机具抽查检查制度,每季度对农民购机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检查,重点检查补贴机具在用情况、产品售后服务情况、机具购买价格、经销商经营及售后服务等情况,填写《海南省补贴机具抽查检查情况报告表》(附表5)并及时上报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对农民投诉量大的产品和经销商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整改处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三是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应于12月31日前对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含中央、省级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资金使用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至省农机化管理局、省财政厅农业处。

四是及时结算补贴资金。结算资金明细表和汇总表(系统导出)及时上报省农机局备案。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市农机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年度内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人信息(系统导出)及落实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网上公布(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同时报送省农机局。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5》相关参考资料:
三亚市吉阳区政府、三亚市崖州区政府、三亚市天涯区政府、三亚市 检察院、三亚市、三亚市天涯区、三亚市历任市委书记、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公交 恢复 三亚市

上一页  [1] [2]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