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向市金融办报送报表及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
农商行、农行、邮储、资金互助社、农发行、凤凰村镇银行及其他涉农金融机构
每月8日前向市金融办报送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工作进展情况表及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已结清贴息贷款表、省市两级资金使用划分表、资金使用情况表。
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整理好季度贴息档案以便季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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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度向省财政厅报送季度财政贴息、奖补资金安排和拨付情况。
市财政局
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上季度财政贴息、奖补资金安排和拨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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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向省金融办报送市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工作进展情况表,及时整理和了解预拨资金使用情况。
市金融办
每月10日前向省金融办报送上月市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工作进展情况表、整理并汇总各涉农金融机构资金使用情况表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