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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酒后叫代驾代驾竟酒驾

发布日期:2022/3/26 21:25:33 浏览:116

来源时间为:2022-03-17

本文转自:三亚晨报

本报讯(记者刘盈盈通讯员张海哲)近日,三亚交警天涯大队在解放路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中,依法拦截一辆琼BP***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检测,驾驶人张某(男,46岁)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路管员发现,该驾驶人张某曾于2019年2月21日在海口市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地交警查处。

据了解,驾驶人张某为某代驾服务公司代驾司机,据其交代,其于3月12日凌晨4点至6点和朋友在商品街某饭店聚餐,期间喝了五六瓶啤酒。在休息至19时左右,感觉酒醒后便抱着侥幸心理出门接单。21时许,接到“代驾”订单后,驾驶车辆行驶至解放路某路段被三亚交警查获。

张某因饮酒后驾车被罚再次饮酒后驾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并处10日行政拘留,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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