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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法制办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2/15 21:25:28 浏览:508

来源时间为:2018-08-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4日至9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法制办领导班子进行了巡察。12月13日,巡察组向市法制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研究整改工作

我办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抓手。为全面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立即召开了支部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职责、限时整改。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为导向,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推进,确保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不放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措施,扎实有效进行整改,集中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8个方面18项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也制定了具体措施和办法,我办将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对照梳理问题清单,不折不扣推进问题整改

1.针对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人员配置未理顺,影响核心作用发挥的问题。一是主要领导向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编办等上级机关及主管部门汇报我办目前存在的班子中实际超职数配备1名副主任、编制设计与实际承载职能不匹配等问题,建议增配科室和人员编制,我办原副主任张宏同志已由市委组织部调整到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任职。二是加强内部在岗人员业务能力锻炼。2018年1月3日,我办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决定将两名副主任分管工作进行互换,并将执法监督科科长交流到综合科任职,解决轮岗锻炼和班子领导核心作用的问题。三是下一步借助省法制办调研、协同市编办等部门调研等机会,努力解决我办增设立法科、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等机构和人员的问题。

2.针对“党建工作缺乏研究和部署”的问题。根据市直属机关工委制定下发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纲要》,结合我办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着眼于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深化学习教育培训、认真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认真筹划,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2018年1月18日,我办又专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由支部书记部署2018年党建工作,并在会上研究通过了《市法制办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用以指导全年的党建工作。习总书记视察海南讲话后,我办通过组织党员参加电视夜校、观看爱国影片、参加政府办宣讲辅导、派员参加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等党建活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4.13讲话”、中央12号文件、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党员的使命责任感。

3.针对“卷宗档案管理存在一定隐患”的问题。一是通过与政府办请示协调,将六楼靠党员活动室一侧的1间办公室移交我办管理,我办于2017年12月28日已将原来无处存放的档案资料整理后存放至新档案办公室,并按照要求配备了铁门、铁窗、空调、除湿机等设施设备;二是我办与三亚必宸档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按照案件档案每盒45元、普通文书材料每盒35元的标准,每年安排人员集中对上一年度新增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切实解决档案管理存在的隐患。

4.针对“在市政府重点棚改、拆除打击违章建筑工作部署中,主动调研、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不够”的问题。针对我市棚改项目逐年递增后引发被征收居民集中上访或行政复议案件高发的态势,根据市领导指示,我办与市政府研究室、市信访局等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我市东岸村、海坡村、月川村等棚改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关于完善我市棚改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通过对现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主要利弊分析,向市政府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对策与建议,供市领导决策参考。下一步我办还将及时从行政复议案件中梳理发现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到一线踏勘走访调研,当好市领导的法律参谋,最大限度的降低政府的法律风险。

5.针对“对各区法制工作检查指导及协作力度不够的问题。针对市编办新增加我办的职能,我办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着手抓好以下检查指导工作。一是针对各市直单位和各区制发规范性文件未及时到市法制办申请备案审查的问题,2017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各区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现行有效的区级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市法制办登记备案。二是加强面对面指导。2018年计划由领导带队,前往4个区调研各区法制办队伍建设情况,指导各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三是针对各区法制办兼职人员多,人员流动性强,法律专业基础薄弱等问题,2018年下半年拟结合执法人员培训,专门组织海南省法制办专家为全市法制系统人员进行一次实务培训,切实提高各区及各部门一线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6.针对立法质量不高,文件法核清理工作与实际要求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调整内部人员,充实到工作一线。在内部公务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从行政复议科调整一名法律骨干人员到综合科工作,专门负责政府立法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二是法律顾问室的法律顾问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核的重要补充,探讨建立利益挂钩的工作机制,引导法律顾问加大审核规范性文件的投入。三是探讨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已制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工作,每年对1至2个规范性文件开展试点,逐步积累经验,不断提高我市的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质量。

7.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且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的问题。严格按照2018年党建计划,紧密结合我办各项业务工作,落实每周专题学习,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全体党员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党课教育、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外出交流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

8.针对“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未能发挥威力”的问题。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关于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和落实。一是我办要求全体人员结合年终总结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重点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担当负责攻坚克难、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等6个方面查摆问题。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逐项推进。从1月12日部署民主生活会开始,先后组织学习讨论3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余次,2月8日,召开了我办民主生活会,主任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针对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形成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的整改清单,建立问题台账18个,切实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

9.针对“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不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参加了市政府办党组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安排的党务知识讲座;二是派支部组织委员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举办的市党务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示范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能力;三是每月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研究阶段性问题和瓶颈,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10.针对“专项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思想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市政府办机关党委的要求,按照统一制发的支部学习记录本和党员学习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心得体会。二是在着手部署在会议室开辟一角作为党员活动室。支部制定的相关党建制度上墙,并将在活动室增设党建资料橱柜,摆放相关党建书籍,为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和学习交流提供学习教育的场所。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从2017年10月24日到12月底,共集中组织支部学习8次,专题讲座2次,撰写心得体会8篇。四是2018年7月23日,我办召开“自由贸易区港建设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部署会,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制定活动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落实。

11.针对“制度不健全、党建阵地缺乏”的问题。一是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在办公楼走廊设立了学习党的十九大活动专栏,定期将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党建规范化建设“四有四上墙”。二是整理近期制定的公车和四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定、党建工作计划、廉政风险点等资料,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三亚市法制办公室规章制度汇编》。三是加强发展新党员工作。我办在职干部已全部是党员,下一步我办将重点在在聘用人员队伍中积极开展培养工作,对表现突出、能力较强的聘用人员,加强考察,争取发展新党员。

12.针对“党支部未按期换届”的问题。该问题在巡察组巡察期间提出后已立行立改。我办加强学习,规范开展换届工作。为改进换届工作,原支委成员除自身加强理论学习外,还向市政府办机关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学习掌握换届工作流程,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制定了《市法制办党员换届大会议程》、《选举办法》,撰写《市法制办支部委员会工作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准备《委员选票》,充分酝酿候选人人选。市法制办党支部向市政府办机关党委上报换届请示,得到批复同意后,于2017年8月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通过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3名支委成员,并召开支委会选举关平同志为支部书记。

13.针对“未按标准补缴党费”的问题。一是主动向市政府办机关党委、和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科汇报存在问题,并咨询补缴党费的标准。二是加强党费收缴。按巡察要求从2008年至2011年重新测算党员党费标准,按月收取并做好记录,共收齐补缴党费1736元,并于2018年1月11日上交市政府办机关党委。三是召开党员会议,明确要求,每月利用党团活动时机收缴党费,严格落实每季度将支部党费按标准足额上交市政府办机关工委。

14.针对“党员档案排查工作未落实到位”的问题。2018年1月2日至3日,市法制办综合科2名党员同志受支部派遣,对9名党员的个人党员档案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是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档案材料是否完备。经查,仅有1名党员的党员转正申请书缺失,已由该同志补写转正申请书,交组织部档案室存档。

15.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办于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9日全面开展了违规发放误餐补贴、违规使用公车油卡、违规公款支付个人消费专项整治工作。清查工作共发现4张油卡违规加油93次合计23365.15元,多报住宿费和违规领取伙食补助2项合计226元,未发现违规公款支付个人消费事项。我办进一步细化修改了《市法制办公车管理制度》,印发本单位立即执行,杜绝伙食补助及住宿费用超标和公车油卡使用保管问题再度发生。

16.针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问题。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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