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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市级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16/7/30 7:28:04 浏览:1527

负责人、案件查办大队队长、法规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员组成。

(6)监督检查主要通过案件审核、复核、审批及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

(7)发现自由裁量轻微失当的,应当对有关办案人员提出建议或告诫。

(8)行政处罚案件中自由裁量错误或明显失当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三亚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表

违反规定

处罚依据

裁量情节

裁量标准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条: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烟草公司及其委托单位对烟叶种植者按照烟叶收购合同约定的种植面积生产的烟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购价格,全部收购,不得压级压价,并妥善处理收购烟叶发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烟叶由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依法统一收购。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在国家下达烟叶收购计划的地区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收购烟叶。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应当经设区的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烟叶。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依照《烟草专卖法》……规定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擅自收购烟叶的,可以处非法收购烟叶价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二)擅自收购烟叶1000公斤以上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擅自收购烟叶不满100公斤的。

处以非法收购烟叶价值20%的罚款,并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

擅自收购烟叶100公斤以上,不满300公斤的。

处以非法收购烟叶价值30%的罚款,并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

擅自收购烟叶300公斤以上,不满500公斤的。

处以非法收购烟叶价值40%的罚款,并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

擅自收购烟叶500公斤以上,不满1000公斤的。

处以非法收购烟叶价值50%的罚款,并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

擅自收购烟叶1000公斤以上的。

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承运人不得承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进口的烟草专卖品、国产烟草专用机械和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除国产烟草专用机械、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以外的其他国产烟草专卖品,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应当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办理托运或者自运。运输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下列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一)未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没有随货同行的;(三)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四)证货不符,超出或者少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品种或者规格的部分;(五)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传真、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六)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七)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八)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点的,或者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出口合同除外)没有随货同行的,均视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依照《烟草专卖法》......规定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以及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3.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4.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5.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6.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7.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

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不满2万元的或者运输卷烟数量不满20件的。

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的罚款,可以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同一案件中涉案“价值”和“数量”处于不同处罚幅度时,选择处罚较重的标准处罚。

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在2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或者运输卷烟数量20件以上,不满50件的。

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30%的罚款,可以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在3万元以上,不满4万元的或者运输卷烟数量50件以上,不满80件的。

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40%的罚款,可以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在4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或者运输卷烟数量80件以上的,不满100件的。

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50%的罚款,可以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二)款情形的。

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承运人不得承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进口的烟草专卖品、国产烟草专用机械和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除国产烟草专用机械、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以外的其他国产烟草专卖品,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应当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办理托运或者自运。运输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三)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1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10的罚款。

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1万不满3万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15的罚款。

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3万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20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承运人不得承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进口的烟草专卖品、国产烟草专用机械和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除国产烟草专用机械、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以外的其他国产烟草专卖品,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应当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办理托运或者自运。运输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二、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5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10公斤)。《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一、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要办理携带证明。二、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数量每人次不得超过5万支(25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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