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3-16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90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紧急通知》(琼人社发﹝2020﹞38号)文件精神,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通过筛选企业参保缴费及裁员率情况,初步确定我市7532家企业符合2019年度海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反映。并请公示名单的企业根据我局发送的短信信息联系稳企返还工作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