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三亚 > 企业单位 > 正文

三亚出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落户开办补助最高2000万元

发布日期:2018/6/10 14:36:11 浏览:320

来源时间为:2018-06-06

人民网讯6月6日,三亚市正式出台《三亚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将给予开办补助、经营贡献奖励、管理人员奖励、办公用房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培育企业发展奖励、集聚区奖励、绿色服务、特别支持等九大类扶持政策的支持,其中总部企业落户开办最高补助可达2000万元。本次拟定的市级奖励政策设置了5年的期限,自总部企业认定当年起算。

根据《暂行办法》,新落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实际到位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给予补助;超过5000万元至2亿元的部分,按2给予补助;超过2亿元的部分,按3给予补助,总部企业落户开办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经初次认定的新落户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给予补助200万元。

三亚将从基础贡献、上台阶贡献、增量贡献三个方面的经营贡献对总部企业进行奖励。新落户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按照每年对三亚地方财力贡献,前3年按70给予奖励支持,后2年按40给予奖励。经初次认定的现有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按照每年对三亚地方财力贡献的环比增量部分给予60奖励支持。

此外,三亚还将对总部企业予在办公用房租房、购房上补贴。租房前3年补贴年度租金的50,后2年补贴年度租金的30,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20万元。购房按市场指导价计的8给予补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于总部企业的高管、认定为三亚市高层次人才的总部企业人员,三亚前3年每年将根据其对三亚地方财力贡献按60给予奖励,后2年按40给予奖励。总部企业同时享受三亚市相关人才服务政策,包括高层次人才落户、医疗、子女教育、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

除了进行财政扶持奖励,三亚还积极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三亚在市政务中心设立总部企业绿色服务窗口,总部企业凭认定文件可享受全程代办行政审批手续和优先服务。对新重点引进对三亚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该市将“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

三亚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该办法旨在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推动三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努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鼓励内外资企业和国际组织(机构)在三亚设立总部,推动三亚经济高质量发展。(史林)

《三亚出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落户开办补助最高2000万元》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三亚移动营业厅总部、 三亚德佑地产总部电话、 三亚总部经济、 三亚夜总会出台多少钱、 2017三亚限贷限购出台、 三亚房限购政策出台、 贸易型总部企业 补助、 泉州政府开办补助、 新开办医院财政补助、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