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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工人违规使用明火引发火灾被行拘

发布日期:2016/4/7 9:52:43 浏览:255

原标题:三亚一工人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致工地发生火灾被行拘

8月12日,三亚市一名电焊切割操作工因涉嫌无证违规明火作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据三亚市消防局介绍,8月11日晚上20时30分许,位于三亚市解放二路的海滨电影院拆迁工地发生火灾,经河西区消防大队调查发现,该起火灾系电焊切割工人唐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造成,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询问得知,电焊切割工人唐某未参加过任何相关的安全培训,未取得气割岗位资格证书,在操作时,在没有任何消防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违章动用明火,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规使用明火,稍有不当极易引发火灾。三亚消防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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