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如下:
(2)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费率表如下: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全额预缴的原则,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A类基金份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C类基金份额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6.42份A类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份C类基金份额。
三、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华商基金直销中心和本产品的代销机构所指定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业务。
2.投资者在提交认购申请之前必须事先开立“资金账户”、“基金账户”。
(二)华商基金直销中心办理程序
1.华商基金直销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9层。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1)直销柜台
受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2)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www。hsfund。com、微信交易系统微信号:hsfund以及华商基金APP)
受理时间:7*24小时可提交开户及认购申请。认购期内T日(T为交易日)17:00前提交的申请作为T日的申请受理;认购期内T日17:00后以及周六、周日、节假日提交的申请视同为下一交易日(即T 1日)的申请受理。
3.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1)个人投资者通过华商基金直销柜台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台胞证等)及签字复印件正反两面。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签字复印件正反两面。
3)本人有效银行账户签字复印件正反两面。
4)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5)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需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6)本人填写并签字的《个人风险测评问卷》。
7)本人填写并签字的《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8)本人填写并签字的《风险揭示书》。
9)本人填写并签字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10)其他直销机构所需资料。
注:其中有效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个人投资者在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开立基金账户时须准备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2)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支持电子直销交易的银行借记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
(3)机构投资者通过华商基金直销柜台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完成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应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3)填妥的《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4)《机构风险测评问卷》(加盖公章)。
5)《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加盖公章)。
6)《机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7)《机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8)提供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加盖公章)。
9)提供经办人、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提供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提供企业相关业务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2)《风险揭示书》(加盖公章)。
13)填妥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为消极非金融机构需同时填写《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14)产品户开立账户需提供产品备案函等相关资料。
15)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
16)其他直销机构所需资料。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
4.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须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2)提交认购申请当日交易时间内的银行划款凭证;3)其他直销机构所需资料。注:如投资者通过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认购资金将被实时划出,且基金认购不支持撤单。
5.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
银行账号:0136014040000047
2)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官园支行
银行账号:0200098219067040896
3)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94000053003828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2)对于公司新发基金产品,为保证认购确认成功,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应保证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全额到账,到账截止时间为17:00,提前汇至直销专户的款项不计任何利息。
(3)汇款人名称或缴款人名称与基金账户开户人姓名必须一致。
(4)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三)代销机构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五、退款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结束募集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回至投资者原交易预留支付渠道。
2.如在募集期内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的退款时间和方式详见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
3.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设立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本基金募集失败,需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验资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19层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荣森(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联系人:常卜巾
电话:0571-56566677
传真:0571-88268688
成立时间:1993年04月1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1,268,696,778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9号
客服电话:95527
公司网址:www。czbank。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9层
直销电话:010-58573768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2.代销银行(下述排名不分先后)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黎子晴
客服电话:0769-961122
公司网址:www。drc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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