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是否建立软件资产档案、软件正版化工作台账;
(4)是否建立使用盗版软件责任追究制度;
(5)开展软件正版化培训情况;
(6)是否开展软件正版化日常检查。
3.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4.监督检查程序
省版权局组织核查相关文件档案;对计算机上安装的软件及其授权情况进行比照,检查计算机台数和软件授权数是否相符及所安装软件是否与该软件实际授权版本一致。
5.监督检查措施
各企业在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未能完成相关工作的,应当及时提出补救措施进行整改,省版权局根据检查结果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将以黑名单形式进行公示。
6.监督检查处理
对领导重视、尊重知识产权、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
(十三)对基层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对象
根据《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纳入软件正版化范围的省、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监督检查内容
(1)制定、报送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机构、确定第一责任人;
(3)建立软件采购、使用和资产管理制度;
(4)建立软件资产档案、软件正版化工作台账;
(5)安排软件正版化年度经费预算;
(6)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7)开展软件正版化培训;
(8)开展软件正版化日常检查;
(9)公务员是否存在使用盗版软件;
(10)推动所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
3.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4.监督检查程序
省版权局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检查相关文件档案,并核实计算机所装软件是否为正版授权。督查工作结束后,省版权局负责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市县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5.监督检查措施
在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未能完成相关工作的,应当及时提出补救措施进行整改,省版权局根据检查结果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6.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海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考核细则》,对未能完成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的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以及部门和市县第一责任人,以省版权局名义进行通报;对存在使用盗版软件的公务员,以省版权局名义予以通报。
(十四)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游泳)的监管
1.监督检查对象
区范围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的企业、个人、社会团体。
2.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市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活动项目的企业、个人、社会团体是否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地17号)和海南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规定取得资格证,场所内工作和救护人员是否具有合法的职业资格证,场地设施是否符合审批规定,是否有足够的救生人员,是否越权经营。
3.监督检查的方式
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电话询问、调阅资料等方式。
4.监督检查措施
对区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活动项目的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为经常性工作,由市文化市场执法通过受理投诉、信访、现场踏勘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依据法规出具行政处罚决议。
5.监督检查程序
(1)日常检查:到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实地检查;
(2)属地管理:督促区旅游文体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专项检查:进行专项突击检查;
6.监督检查处理
(1)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如下处理:
(2)发出整改通知书;
(3)视违法违规行为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组织处理或行政处罚;
(4)严重违法违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对营业性演出的监管1.监督检查对象
三亚市吉阳区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企业、个人、社会团体。
2.监督检查内容
三亚市吉阳区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企业、个人、社会团体是否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取得资格证,营业性演出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申报,营业性演出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3.监督检查的方式
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电话询问、调阅资料等方式。
4.监督检查措施
对区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为经常性工作,由区旅文局通过受理投诉、信访、现场踏勘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依据法规出具行政处罚决议。
5.监督检查程序
(1)日常检查:到长期经营营业性演出的营业性演出场所实地检查;
(2)属地管理:督促区旅游文体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专项检查:对申请临时性营业性演出的场所进行专项突击检查。
6.监督检查处理
(1)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如下处理:
(2)发出整改通知书;
(3)视违法违规行为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组织处理或行政处罚;
(4)严重违法违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区级文化馆及图书馆分馆
区级文化馆及图书馆分馆暂定在吉阳社区特色公园夜市(学习书肆),目前已挂牌,现有图书12300余册,并设置了流量监控、文化资源盒子以及文馆通一体机等设备,为群众提供服务。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88711915
2
文化惠民演出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基层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开展文化演出。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88711915
3
非遗文化活动宣传活动
进行海南少数民族“非遗”项目文艺展演,包括:黎族苗族民歌与舞蹈、崖州民歌、疍歌、黎族传统竹木乐器演奏、黎族苗族传统服饰等内容的展演。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88711915
4
文化惠民演出
1.组织全市职业文艺院团送戏(歌舞)到城乡、农村演出。
2.按计划在省内“老、少、边、贫”地区开展琼剧下乡惠民演出活动。
3.按计划组织琼剧、舞蹈等惠民实训演出,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88711915
5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
开展直播卫星、无线数字化、应急广播等公共服务,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88711915
6
全民健身活动
围绕8月8日“全民健身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扩大全民健身的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的人群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88712959
7
科学健身指导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研,以多种方式指导各类人群科学健身。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8871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