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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专题|三亚中院首例适用预重整程序、母子公司协同审理的上市公司重整案重整成功

发布日期:2024/1/10 9:20:45 浏览:19

来源时间为:2024-01-05

2023年12月29日,三亚中院审理的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作为全国首例旅游业上市公司重整案,重整成功。该案系三亚中院首次运用预重整程序、首次采用上市公司母子公司协同审理形式办理。

面对着负债规模超63亿元、存在违规资金占用问题、退市风险警示仅剩余半年时间的严峻形势,三亚中院知责尽责,知重负重,以坚决维护大局稳定、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忠诚与担当,在市委的有力领导下,在市政府组建工作专班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取得了最高法院和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重整的支持,遴选出实力雄厚、旅游产业经验丰富的投资人,引入投资资金12.3亿元,仅用41天完成从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到批准重整计划,21天完成重整计划执行,顺利终结重整程序。在历经了半年的“生死渡劫”后,凯撒同盛公司涅槃重生,公司重整管理人的负责同志感慨地说,案件预重整与重整程序有效衔接,创造了上市公司重整的奇迹!

事情回顾

凯撒旅业原为海航集团下属企业,作为海南省内唯一的旅游业上市公司,对自贸港旅游产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凯撒旅业主营业务遭遇重大冲击,出现营业收入大幅萎缩、到期债务无法清偿、诉讼缠身等困境,且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6月25日,三亚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凯撒旅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三亚中院申请对其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对其进行预重整。7月3日,三亚中院决定对凯撒旅业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凯撒旅业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10月28日,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12月1日,三亚中院组织召开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凯撒旅业出资人组会议,高票表决通过重整计划。12月8日,三亚中院裁定批准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12月29日,三亚中院裁定确认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经验做法

三亚中院在审理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案中,面对上市公司重整存在舆情、维稳、股价波动、路条不确定等方面的重大风险,通过主动作为、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创新破产重整审判机制、加强破产重整法律制度实施改革、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降低破产制度运行成本,用时179天,引入投资资金12.3亿元,纾解债务超过63亿元,有效维护逾4万名中小股东的权益,是成功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及避免退市的典型案例。

一是府院联动聚合力。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积极作用,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亲自挂帅,组成工作专班,共同研判凯撒旅业风险化解工作难点,攻克重整方案、层报流程及债权人沟通等难题。

二是高精深法律保障。在管理人中介机构选任方面首次采取双律所模式,清算组吸纳了两家破产重整业内头部律所作为成员单位,在管理人内部架构上形成基础工作明确分工、工作成果相互监督、重大事项相互补位的工作机制。

三是多机制创新适用。将预重整程序、协同审理模式、实现担保物权均成功运用于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成功引入青岛国资作为产业投资人,有效促进了风险处置工作平稳、高效推进。

原标题:《营商环境专题|三亚中院首例适用预重整程序、母子公司协同审理的上市公司重整案重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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