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9月13日电(见习记者李绍飞)本报13日刊发了《地下停车场变商场人防办监管不力被批》的报道,三亚市人防办一位段姓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三亚市规划局在之前的规划文件中,从来没有明确说明明珠广场地下室的具体用途。他表示,如果规划部门批了明珠商场拥有多少车位和具体停车场的位置,人防办私自修改了,那是人防办的责任,但实际上,规划局并没有相关的批示。
该负责人还指出,前些年,三亚市区的车辆并没有现在这么多,停车问题也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实际上,近几年规划部门才开始开展规划停车场方面的工作。
对此,三亚市规划局办公室的钟主任则认为,人防办同意明珠广场商家将用于防空和停车的地下室改造为商场,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他说,任何地下室都不能改为商场,否则,就丧失了人防的功能。据了解,根据我国防空法的规定,包括商业建筑在内的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都应该修建战时防空地下室。
钟主任说,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到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处理。记者了解到,目前,具体的处理结果尚未作出。
(本文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