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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人才住房保障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发布日期:2022/4/27 1:51:08 浏览:73

来源时间为:2022-04-25

为了让人才安居乐业,解除人才工作的后顾之忧。三亚市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通过人才公寓、货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和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等方式,分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满足引进人才对住房的需求。今天就让我们瞧瞧三种方式具体内容是什么吧。

(一)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市县政府负责建设、购买、分配和管理。省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以下三类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委托属地市县政府统筹安排。

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 供应,每户家庭限供一套。免租金入住,工作满5年,经评估合格可无偿赠与80产权;工作满8年,经评估合格可无偿赠与100产权。

面积标准为:大师级人才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180平方米, 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

(二)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住房货币补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三)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

符合申请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我市各类保障性住房。根据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意见》(琼建房〔2018〕80号)(附件3)文件精神,未来我市重点建设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限售商品房以满足引进人才基本住房需求。

符合条件但暂无购房能力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且具备购买能力的引进人才可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或限售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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