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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

发布日期:2017/8/10 14:20:49 浏览:715

总额内,可每学年对辖区内的教职工编制重新调整分配,报同级编制部门批准后实施。

2.实施聘用制管理

主要任务:探索实施校长、教师聘用制管理。教职工统一签订聘用合同,以3学年为一个聘期。校长、副校长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教师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任合同期满,组织可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结合个人近三学年的考核情况及其主观意愿协商续聘。教师可自行联系缺编缺岗的单位申请交流聘用,学校可根据学科岗位需求和教师考察情况决定是否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截止日期之前仍未与任何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培训学习,培训学习半年后仍不能胜任教学岗位的,转为非教学人员岗位;如转岗半年仍不能胜任非教学人员岗位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施步骤:2016年调查摸底,研究制定聘用管理制度;2017年颁布实施聘用管理制度;2020年完成一个聘用周期,开始新一轮的聘用工作。

责任分解:市教育局牵头制定聘用管理制度,并负责推进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交流聘用的教师办理人事交流手续,探索研究对不能胜任岗位的人员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有关规定变更其聘用岗位;编制部门负责聘用制管理中的编制关系调整;市(区)财政局给予经费保障;各区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做好本区内的教师聘用管理工作。

(六)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1.提高乡村学校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主要任务:在我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在原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提高3-5。

实施步骤: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步骤推进实施。

责任分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重新核定乡村学校职称岗位结构;市教育局配合推进实施。

2.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主要任务:自2016年起,乡村教师评聘职称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继续落实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须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的相关要求。

实施步骤: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步骤推进实施。

责任分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市教育局配合推进实施。

3.深化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主要任务:截止2015年12月,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已评未聘”教师,可在全面推行职称改革时一次性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实施步骤: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步骤推进实施。

责任分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审核放宽长期在农村任教已评未聘的乡村教师职称岗位限制;市教育局配合推进实施。

(七)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主要任务:依据省里规定,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两届的校长和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规定年限(初中9年、小学12年)的教师均应轮岗交流。通过行政调整、岗位聘用交流、校际支教(帮扶)交流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中心学校向村小教学点的交流轮岗。结合教师聘用制管理规定,以3年为一个周期,每所学校每个周期内轮岗交流的人数不低于学校总人数30的比例,否则续聘人员不予登记备案。

实施步骤:2016年广泛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教师交流方案;2016-2017年实施域内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交流试点工作;2017-2018年探索实施骨干教师交流工作;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师交流工作。

责任分解:市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教师交流方案;各区政府配合推进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区)财政局负责办理相关人员的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调整。

(八)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1.实施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

主要任务:完成省教育厅安排对乡村教师每人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培训任务,结合“国培计划”和省、市培训项目的实施,积极实施教师培训推荐课程与自选课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有效方式进行专业化培训。

实施步骤:以学年度为周期,推进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

责任分解:市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各区政府配合推进实施;市(区)财政局给予经费保障。

2.实施乡村教师教研支持项目

主要任务:配合省教育厅实施省级教研机构分片视导和市、区教研机构、教研员包点帮扶制度,重点对乡村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教学基本规范和教育科研基本能力进行指导。继续抓好教研下乡项目,支持乡村教师参与教学研究和创新实验。

实施步骤:结合我市教研帮扶计划,以3学年度为周期,推进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

责任分解:市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教研帮扶计划;各区政府配合推进实施。

3.实施名师培养计划

主要任务:继续做好与名校、培训机构合作开办的各类校(园)长专业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从全国各地聘请名校优秀教育人才进驻校园讲学培训,进一步开阔校长、教师的教育视野,提高教育境界,为乡村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指明方向。加强乡村学校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的培养,市直属学校要根据学校名师队伍情况相应建立名师工作室,重点发挥对乡村教师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鼓励各区建立市级名师工作室。

实施步骤:以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到2020年,全市计划选拔培养50人次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3个市级名师工作室。

责任分解:市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名师计划;各区政府配合推进实施。

4.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计划

主要任务:通过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促进全市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在教育观念、办学思想、教育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逐步形成互动交流、互助互促、学赶帮、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步骤:2016年全面调研三亚近年来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情况,结合实际对帮扶学校进行调整,制定新一轮帮扶工作方案;2017—2020年实施三年城乡结对帮扶工作。

责任分解:市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各区政府配合推进实施。

5.实施乡村教师学历提高计划

主要任务:积极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鼓励乡村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层次。2016年开始,乡村教师通过个人努力获得国家认可的在职学历,可由所在单位补助部分学习费用。

实施步骤:2016年开始宣传发动,给符合条件的教师兑现补助费用。

责任分解:市教育局负责宣传发动,鼓励乡村教师在职提高学历;市(区)财政局给予经费保障。

(九)建立乡村教师表彰奖励制度

主要任务:设立“优秀乡村教师”奖项,每年教师节集中表彰奖励一批优秀乡村教师。对持续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我市其他各类教师评选表彰奖励中,向乡村教师倾斜。

实施步骤:2016年开始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今后每年对于新增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颁发证书。对乡村教师的表彰和宣传形成常态化。

责任分解:市教育局牵头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进行表彰;各区配合做好调查和登记工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的挖掘和宣传,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六、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各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对我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学校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

(二)经费保障

建立市级、区级财政共同负担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经费保障机制。市(区)政府要积极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学校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对本方案的各具体项目予以经费保障,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学校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保障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师生安全。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三)加强督导

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乡村教师工作专项督导考核制度。每年开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导,并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纳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公布督导结果。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积极宣传引导

各区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大力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特别是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引导宣传工作,要力争全体教师群体的积极支持,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各区级政府要制定本区乡村教师实施计划,因地制宜提出符合本区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请各区政府于2016年12月底前,将本区的实施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相关参考资料:
三亚市人民政府网、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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