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市级责任清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三亚市市级责任清单》是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琼府办〔2015〕162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5〕357号)要求,根据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和问题导向原则制定。市级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公共服务事项。
市级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责任追究,防止部门“不作为”。市级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责任清单。市级责任清单的调整,由责任单位提出,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亚市市级责任清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