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三亚 > 资讯杂谈 > 正文

三亚:违法租赁商品房屋逾期不改最高罚1万元-三亚商铺出租

发布日期:2016/1/2 18:37:43 浏览:380

适用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租赁及管理,包括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商铺以及保障性住房对外出租的商铺租赁。三亚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运营机构、租金标准等另有规定。

三亚审议通过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违法租房逾期不改最高罚1万


冬季将厨房、阳台等改造成小房间出租,为逃税让租户谎称是亲戚朋友税……为规范商品房租赁市场,三亚市政府日前审议通过《三亚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存藏室等非居住的房屋出租供租住人员居住。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据国家住建部相关管理办法,由住建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按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以及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订立合同后,房屋出租方或承租方都须在30天内,前往三亚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如无法到场办理,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办理备案。房屋租赁部门在收到出租人提交的房屋租赁登记文件起5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规定的,给予发放房屋租赁证。


适用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租赁及管理,包括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商铺以及保障性住房对外出租的商铺租赁。三亚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运营机构、租金标准等另有规定。

6.79K...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30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