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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三亚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9/13 16:54:30 浏览:473

来源时间为:2020-03-30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0年三亚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各区旅游文体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为认真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境外卫星电视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监管工作,严防境外有害卫星电视信号落地传播,现将《2020年三亚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三亚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韩子烨,联系电话:88273443)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三亚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加强境外卫星电视落地传播管理,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卫星广播电视对我实施意识形态攻击渗透,确保我市卫星电视接收安全和广播电视正确舆论导向。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关法律法规及《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海南省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境外卫星电视联合监管长效协作机制效能,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包括线上和线下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违规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把握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时、度、效”,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确保卫星电视接收传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狠抓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含销售路径)、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散发推销“小广告”行为,清查取缔非法销售“直播卫星”、“户户通”设施和“黑锅销售摊点。(牵头单位:市旅文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各区旅游文体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二)查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扎实开展创建无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小耳朵”)社区活动,坚决取缔未经批准设立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前端。加大对重点区城、重点部位(含景区寺、庙)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清查、清缴。(牵头单位:市旅文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政法委、各区旅游文体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三)依法严厉查处整改违规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对无《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和不按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等项目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不按规定使用中央境外卫视监管平台专用解码器;有线电视“小片网”擅自接收传送境外卫视节目行为进行查处,限时整改,及时消除卫星电视接收传播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旅文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各区旅游文体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四)清理网上用于接收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计算机客户端软件、移动互联网客户端软件,以及互联网电视客户端软件。对提供境外广播电视节目频道链接的应用商店和软件下载网站、论坛严肃处理,直至关闭网站。(牵头单位:市旅文局,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区旅游文体局,及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各区旅游文体局应参照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更新完善本单位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预案。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级要有效利用和发挥主要媒体及墙报、橱窗、宣传单(册)、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作用,广泛宣传国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法规政策,对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进行曝光,正面教育引导,以达到提高公民守法意识,自觉拆除私装的“小耳朵”,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

三)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整治非法行为。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协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市场巡查和生产企业排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对许可的境外卫星电视接收用户全面检查核实,对不能正常开展接收业务、逾期不换证、实际接收与许可证载明项不一致等问题进行处理与整改。

四)加大协同排查力度,快速处理问题线索。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联动,认真梳理排查问题(案件)线索,采取果敢措施,依法清缴非法接收设备,形成整治高压态势,震慑非法经营者。

四、组织分工

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文局广电科)牵头协调抓总全市境外电视专项整治工作。市旅文局作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具体协调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源头治理、流通治理(含销售路径)、用户治理等环节工作各负其责。各区旅游文体局参照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政治敏感期的专项整治由市旅文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依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和国家六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广发外字[2002]254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0年3月26日至12月底,贯穿全年第一、二、三、四个季度(每个季度根据工作要求,选定一周时间,安排周一、三、五、开展专项检查行政,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要求,在加强目常监管的同时,例行在每个季度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政治敏感期组织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率专项整治行动。12月底市旅文局考核检查组将对各区旅游文体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当前境外意识形态渗透的严峻形势,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增强守土尽责使命感,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认真制定落实整治工作方案,务必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联合监管机制效能。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各职能部门要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积极配合市旅文局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配合与联合监管执法,切实做到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衔接,主管部门与协管部门相配合,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三)坚持疏堵结合,跟进做好服务保障。正确领会运用现行适用法规来加强卫星电视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程序、讲究策略。坚持以人为本、教育整改为主的原则,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服务机构跟进做好相关服务,着力提高服务水平,特别是对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重大外事活动,为重要代表下榻酒店提供境外电视频道个性化收视服务的保障,要积极创造条件(包括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做好服务,确保用户收视权益。

四)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不定期联合有关部门督导检查各区旅游文体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市联合检查小组将在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将联合各区相关部门对重要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执法检查。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整治工作情况。各单位各部门间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协调,及时报告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和重要情况。请各区旅游文体局例行在每个季度末汇总本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安全播出指挥部办公室(市旅文局广电科联系人:韩子烨,联系电话:88273443;18976927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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