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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正式开放手机携号自由转网17日起可申请办理

发布日期:2016/2/28 2:34:07 浏览:379

南海网海口5月1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符玲)5月15日,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召开移动用户号码网间携带试验“单改双”新闻发布会,至此,海南正式开放移动号码网间携带双向试验。据悉,省内移动用户电话号码(除170、157和188号段)的用户均可参与,海南电信、海南移动、海南联通用户可自由携号转到本地其他运营商网络!

海南省于2010年11月正式启动了移动用户号码网间单向携带试验,经过三年多时间试验获得肯定的基础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于日前批准海南携号转网试验由“单向”转为“双向”,即由原来的只能从中国移动转向中国联通或中国电信变为可在三家运营商之间自由选择转网。截止2013年底,全省30536个用户申请号码携带业务,其中11667个用户成功携转。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薛良燕表示,将积极协调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试验准备和网络改造各项工作,在号码携带单向试验过程中不断规范测试流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试验过程中出现的短信时延、用户申诉等问题、规范基础运营企业经营行为,确保电信用户能够享受到应有自由选择权。

目前,海南省已具备面向用户提供双向号码携带的条件,并将于5.17“世界电信与信息社会日”起正式受理用户双向码号携转网业务,届时海南电信、海南移动、海南联通等移动网用户均可自由携号转到海南省本地其他运营商网络。

试验期间,移动电话用户可在携入运营商营业厅免费申请使用号码携带业务。从用户号码携带的申请被确认受理,到开始提供号码携带业务的时间最长为2个工作日。用户还可以通过拨打各运营商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电信用户申诉受理电话(12300)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

附:

申请办理号码携带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属于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携带的号段;(2)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已在携出方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3)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4)申请人与携出方已结清除申请日当月账单外的费用;(5)申请人与携出方签订有在网约定期限限制协议的,申请人应当事先与携出方解除在网约定期限限制;(6)号码携带可能影响与携出号码相关联的号码付费或资费套餐使用的,申请人应当事先在携出方办理相关业务变更;(7)两次号码携带时间间隔至少为120日。

用户申请号码携带业务可由移动号码机主本人或代办人向携入运营商申请。用户申请号码携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代办申请时需同时持申请人以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用户申请时需同时持单位有效证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2)与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相对应的有效移动电话用户识别卡。

办理号码携带业务时,申请人应注意如下几事项:

(1)手机终端与不同制式移动通信网络之间的匹配;(2)业务切换期间可能会短时间影响正常通信;(3)号码携带成功后,仍需与携出方结清话费,在原网卡上的费用、积分、优惠等不能继续使用,(4)可在申请当日工作时间内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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