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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供销合作社党建督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2/1/8 20:18:41 浏览:143

来源时间为:2021-12-30

第一条为推进供销社全系统“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结合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要求,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工作中开展党建监督指导,负责对市社党委以及下属基层社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检查监督指导。

组长:陈明纠市社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钟乙强市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坤市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市社党委委员、各公司经理、基层社主任、党支部书记

督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定期按照市社机关党委工作部署协调组织开展检查监督指导工作。

第三条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传达市委组织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和市社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二)随机参加党支部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指导党支部规范开展党内活动。

三)了解掌握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各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四)及时向市社党委反映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提出意见建议。

五)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发现纠正不良苗头,跟踪督查指导解决。

第二章督导形式和周期

第四条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专题调研、实地督查等形式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

一)听取汇报。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进展和成效、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议等。

二)查阅资料。查阅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和记录。

三)专题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掌握情况。

四)实地督查。直接参加支部的学习讨论或列席组织生活会。

第五条督导组对各党支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定期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一般在每季度末月下旬。不定期督导为随机进行。

第三章督导内容

第六条督导组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并根据年度党建工作重点随时调整督导内容。

一)学习教育情况。

党支部学习计划安排和日常学习会议记录,了解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和学习内容;抽查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专题学习交流材料。

二)组织建设情况。

查看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提升党支部活力情况;检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

三)党员管理情况。

查看党员发展资料、流程等情况;查看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党费测算、收缴、登记管理情况。

第四章问题整改

第七条通报点评。督导组根据每季度定期督导检查的情况,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好、较好、差”三个等次对支部进行排名,并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

第八条整改落实。各党支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措施、责任人,认真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九条严明纪律。督导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有关纪律规定,谨言慎行、以身作则,以模范行为做好督导工作,树立清正廉洁、勤奋工作的良好形象。

第十条支部党建工作在一个自然年内,连续两次季度排名后两位的,对支部书记诫勉谈话。

第十一条履职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所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问题突出的党支部书记,经市社党组会议研究认为确实存在问题的,对其免去支部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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