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10-31
10月30日,商报记者了解到,为实现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目标,三亚将开展住房救助申报工作,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人员,可于10月31日至11月10日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领取表格,申请保障性住房。
此次申请对象为孤老、孤病、孤残、三属人员(包含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伤残军人(伤残退役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即指唯一劳动力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持有残疾人证书的,且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申请住房救助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须与监护人共同生活)且在本市中心城区(天涯、吉阳区)户籍三年(含)以上。
二是申请人需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且家庭成员均在三亚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
三是申请人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及名下无自有住房。
据了解,本次住房救助通过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进行,救助对象以原廉租住房的租金价格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保障。符合住房救助的人员可于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10日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领取表格。经社区居委会初审并公示、区住建局复审并签署意见后,于12月15日之前将填好的表格送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逾期责任自负。
据悉,三亚目前正在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包括:抱坡新城片区(南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三亚市海棠区产业园人才房项目、三亚市创意产业园人才公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