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三亚市旅游委了解到,因旅管家国际旅行社(三亚)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缴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依据《旅行社条例》第48条规定,日前,三亚市旅游委依法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SY00002),停止其旅行社经营业务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近年来,三亚市旅游部门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不断规范三亚旅游市场。去年11月18日,三亚旅游、旅游警察、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召集三亚17家旅行社代表发布涉及旅游服务的“十条禁令”,要求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不得从事以下行为: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游经营许可证;旅行社组织或者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服务项目或者活动;
旅行社降低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如零负团费);旅行社服务网点未向旅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就擅自从事旅游业务;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组团社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行社安排不正规导游带团;旅行社未严格按照合同安排游客行程,擅自改变行程、擅自增加景点、购物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如安排黑车、安排证照不齐全的酒店入住、安排客人去黑景点游玩等。
去年11月25日,在三亚市迎接全国“双修”工作现场会暨旅游旺季动员大会上,又发布《关于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力争通过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严厉查处合同签订,严格管理购物场所等措施,进一步促进三亚旅游市场规范有序。
据了解,近年来三亚对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问题,一直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依法行政、铁腕治理、重拳出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手段解决问题,对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容忍,将三亚打造成为游客、市民包容共享的幸福城市。
《三亚一旅行社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参考资料:
三亚南方旅行社、旅行社 三亚、三亚旅行社 1.0、海南三亚东亚旅行社、三亚前程旅行社、三亚爱来旅行社、三亚海之春旅行社、三亚悠客旅行社、驾照被吊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