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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城市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三亚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发布日期:2015/12/30 6:43:21 浏览:415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二、学院招生代码:12717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

五、招生专业一览表:

今年我院面向全国11个省招生,招生计划数为5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业招生代码招生计划科类学制学费标准(元/年)备注旅游管理640101150文理兼招三年6900元/年各类考生均可报考,不分男女例。酒店管理640106140文理兼招旅游英语660109100文理兼招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35理工电子商务62040535文理兼招景区开发与管理(区导游方向)64010540文理兼招

六、录取规则:

(一)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情况下才要求投放第二志愿上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二)报读“酒店管理”或“景区开发与管理(景区导游方向)”两个专业的考生,原则上男生的身高在168cm以上,女生身高在158cm以上。

(三)报考我院的考生,若对所录取的专业不满意,到校报到后经申请可以进行调整到相关专业就读。

七、招生优惠政策:

1、凡高考成绩超过本科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者,可一次性减免一个学年学费。

2、在我院就读三年且成绩全优者,可免一学年学费,并优先安排就业。

3、学院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贫困学生助学金及四川地震灾区学生助学金;同时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4、海南省少数民族学生学费为5900元/年。

八、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符合毕业条件者,毕业时颁发国家电子注册三亚城市职业学院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九、经我院录取的考生户口可自愿迁入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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