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1-07
为解决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三亚市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建设及三亚市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工作人员紧缺问题,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市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为隶属市水务局的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单位主要职责为防洪防汛、抗旱调度等工作提供服务。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管理岗4名,技术岗4名。二)市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为隶属市水务局的准公益性副处级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大隆水库、抱古水库、灌区主干渠工程和河道工程的运行管理、日常维护管理。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名。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市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8名,市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2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水务局2019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待遇被聘用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全国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5.热爱水利事业;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具有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本公告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2.考察。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hrss.sanya.gov。cn)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三亚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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