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2-09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旅游政策、法律法规。
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
监督指导旅游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实施。
2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的规划和措施,研究推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改革,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有关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研究拟订全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组织实施全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有关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指导全区旅游、文化、文物资源调查与利用保护工作。统筹规划文化广电体育事业、旅游产业和文化广电体育产业发展。
指导全区旅游、文化、文物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区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
指导全区旅游、文化、文物资源利用保护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等业务工作
负责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区历史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
统筹规划文化广电体育事业、旅游产业和文化广电体育产业发展。组织全区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保护
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区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指导、协调各体育行业协会的工作。
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和有线电视及宾馆饭店视频点播业务管理。
负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落地和接收管理。
4
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培养旅游新业态、开发旅游新产品。
指导全域旅游的综合、全面、协调发展。
促进和培养旅游新业态发展。
促进和支持旅游企业开发旅游新产品。
5
指导全区重点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公共设施建设。
指导全区重点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公共设施建设。
6
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
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7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指导实施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工作。
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基层文化建设。
8
指导、推进旅游和文化科技创新发展,负责旅游和文化体育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指导、推进旅游和文化科技创新发展。
推进旅游和文化体育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9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0
指导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市场发展,依法规范旅游和文化体育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指导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市场发展。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
依法规范旅游和文化体育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11
负责全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
制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年度促销计划。
12
指导全区文物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缮管理工作。
13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旅游安全及风险提示
区旅游文体局
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旅游法》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旅游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调查,组织开展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提示。
《旅游法》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吉阳消防大队
对星级饭店、商场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消防法》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区水务局
负责旅游景区的防汛风险提示。
《旅游法》第二十六条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
2
旅游监督管理
区旅游文体局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旅游法》第八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一)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三)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区民政局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老年人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娱乐场所管理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负责对娱乐场所提供的游艺内容、点播曲目、接待人数、营业时间进行监管。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令第458号
【颁布时间】2006-1-29
2、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文化部
【发文字号】令第55号
【颁布时间】2013-2-4
3、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42号
【颁布时间】2011-2-25
5、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决定
【发文字号】三府[2005]184号
市公安局吉阳分局
负责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监督经营状况中是否存在接待未成年人、赌博、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等行为。
区人社局
负责监管娱乐场所是否雇佣未成年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吉阳分局
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取缔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场所。
市生态环境局吉阳分局
负责娱乐场所环评审批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负责依法查处环境噪音污染问题。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对娱乐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4
营业性演出管理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负责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审批演出场所的《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证明》、营业性演出团队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负责受理审批以上机构申办的“营业性演出审批”。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令第528号
【颁布时间】2008-7-22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颁布单位】文化部
【发文字号】令第47号
【颁布时间】2009-8-28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令第505号
【颁布时间】2007-9-14
市公安局吉阳分局
负责对营业性演出消防安全、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对临时搭建舞台的临时建筑进行审批。
区应急管理局
依照有关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检查演出举办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吉阳分局
负责办理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和个体演出经纪人的登记工作,同时负责吊销违规经营者的执照及负责监管无证照经营行为。
5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落地管理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负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令第129号
【颁布时间】1993-10-5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