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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卫生监督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0/1/31 12:37:17 浏览:264

来源时间为:2020-01-29

2020年1月29日,市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队伍对各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共检查场所32家。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民营医疗机构23家(13家停业,10家正常营业),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运行及相关登记情况,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消毒产品采购及索证情况等。营业的民营医疗机构均未接诊发热病人,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收集且及时交由三亚市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公司集中处置。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个人防护用品紧缺、门诊日志登记不详细,如未记录病人体温,流行病学史等内容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要求机构负责人及时配齐医用防护用品,加强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同时严格执行门诊日志工作制度,指导发热病人到定点医院就诊。

(二)公共卫生监督检查。依据《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汇编》,对3家集中留置观察酒店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留观场所的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等情况。检查发现酒店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符合防护要求,酒店大堂及客房开窗门通风不符合要求,当场下达意见书3份,并协调区卫健局进行跟踪落实。

(三)医疗机构、社区和村委会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的监督。监督检查11家单位,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健康宣传教育情况。检查发现,个别医务人员对防护措施不了解、不重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意见书,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防护和诊疗能力。

(四)无群众投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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