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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中招生录取分4批次三亚市一中25日开始录取

发布日期:2016/7/24 12:11:31 浏览:394

本报讯(记者陈人波)7月13日,记者从市中招办了解到,海南省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21日开始,共分4个批次进行。三亚市一中于7月25日下午至8月2日录取。

录取学校:中职与普通本科“3 4”分段培养试点班、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第一批录取时间:7月25日下午-8月2日

录取学校(省一级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师附中、琼州学院附中、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中、海南侨中、海口市一中、琼山中学、海口市实验中学、海口市四中、三亚市一中、文昌中学、文昌市华侨中学、琼海市嘉积中学、儋州市一中、八一中学、洋浦中学、澄迈中学、万宁中学。

第二批录取时间:8月3日下午-8月7日

录取学校:市县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不含“省一级学校”)。参加此批次录取的学校,包括三亚市的海南鲁迅中学(公费生计划)、海南华侨中学三亚学校(公费生计划)。

第三批录取时间:8月8日下午-8月11日

录取学校:五年制招生的高等学校、开展中高职“3 2”连读及中高职“3 2”分段培养试点的中职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此外,8月16日-19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并将录取名册报市县中招办审批。

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同分情况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中招办要制定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办法,向社会公告。学校录取新生后,从网上下载录取新生名册送录审组审批后盖章。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自行印制。

责任编辑:吴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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