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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2日,大东海,在非游泳区内戏水游泳的游客仍比比皆是。(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图)
一个著名的旅游景区,在各方高度重视之下,为何依然频频发生溺亡事故?
一家民营企业,为何能在公共海滩充当“带有政府职能”的角色?
长约两公里的三亚大东海,蓝天白云,碧海银沙,比基尼美女。不过,最近一段时间,这个国家4A级景区却被紧张的气氛笼罩:两台沙滩巡逻车鸣着警笛来回穿梭,数名皮肤黝黑的救生员不时吹起哨子,个别不听话的游客被工作人员从海里揪上岸……
这源于半年多前发生的“8·15”溺水事故,被媒体重提。2015年8月15日,三个成都游客在距离海岸线仅十几米的海滩上溺亡。这是大东海史上最严重的一起溺水事故。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2016年4月1日刊发的上述报道,还披露了由死者家属搜集的一组不完全数据:近三年来,大东海溺亡人数达28人。
为此,家属以存在管理过失,对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公司”)发起诉讼,这也是在大东海发生的溺亡事件中,第一次有家属诉诸法律。一审家属败诉,目前二审仍在进行中。
报道引起官方的高度重视,三亚市委书记张琦专门做出批示,要求加强大东海防溺水安全管理。然而,4月9日,又有一人在此溺亡。
4天之后,三亚市一名副市长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在大东海召开了现场办公会。会上,大东海公司被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溺水主体责任的落实”,并被纳入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范围。
在三亚,大东海是唯一被承包给企业的海滩,但对于频发的溺水事故,该公司此前从未承担责任。
按照三亚市某政府部门一位官员刘名礼(化名)的说法,近年来,针对大东海溺水事故,三亚市政府和相关企业均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仅他参加的相关会议就不下十几次,不存在“政府不作为”问题。但他承认,大东海溺亡事故多发态势并没有明显好转。
“杀手”对于三亚本地人而言,大东海死人并不奇怪。
确切的死亡数字无从统计。据刘名礼透露,从上世纪90年代他来到三亚起,这里每年都会死人:最初是一年“两三个”;后来政府一度将大东海改为半封闭的收费景区,结果一年死“一两个”;景区再度开放之后,随着游客的增多,就变成一年“十几二十个”了。
在三亚,溺亡事故的一般处理流程是:死者亲属或事故发现者报案,警方介入调查排除他杀情况后,将怀疑有安全事故可能的转报给安监局。这意味着,安监局所掌握的溺亡数字,仅仅是全部溺亡者中的一部分。
南方周末记者查询发现,媒体对大东海溺亡现象的报道由来已久。早在2004年,《工人日报》就曾报道称,当年7月大东海就发生了6起游客溺水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其中7月18日一天溺亡3人。报道因此质疑大东海成为“夺命海滩”。
2015年,大东海公司对外提供了一组救助溺水客人的数据:2012年464人,2013年372人,2014年296人,2015年(截至当年10月)162人。
溺亡者以外地游客居多(不乏外国人),不过按大东海公司救生队队长林军的说法,“本地人也多得是”。2012年6月18日,三亚市八一中学两名13岁的学生溺亡。
知名度最高的溺亡者,当属海南省临高县的牙医吕海鹰。2012年8月11日晚上,在参加同学聚会时,同学带来的两个小孩在戏水时被卷入海中,参与救人的吕海鹰不幸溺水身亡。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作出批示,高度肯定了吕的救人行为。吕后来被评为见义勇为模范。
但鲜有人注意到,就在吕海鹰溺亡后的第二天,同样在大东海,又有两人死于溺水。
溺水事件多发生在每年的5月到9月之间,正值刮西南季风之时。从一份不完全统计名单上看,8月似乎是大东海最危险的月份。2012年8月,这里死亡4人,2013年8月死亡6人。
频发溺亡事故,与大东海复杂的地形和海况有关,比如看不见的暗流和深坑。另一个杀手是海浪。“浪一过来(有的游客)就慌神了,不慌神憋一口气或许就(被海浪)推回来了,一点事没有。”救生队长林军曾这样说。
按官方通报的口径,溺亡事故的主要责任多被归咎于游客自身。他们有的是在景区管理人员下班之后“擅自下海”,还有的是不服从景区管理“一意孤行”。
2015年“8·15”事故溺亡的3名成都游客,至少四家当地媒体给出了同样的理由:擅自翻越海边栏杆,在禁区海域游泳。
“天天都是红旗”“这不是事实,”杨春梅说,“这种报道是对我们的二次伤害。”
她的丈夫易勇刚和外甥鞠易坤、孙童死于“8·15”事故。具体时间是当天下午五点半左右,距他们所乘的飞机抵达三亚尚不足5小时。
这趟旅行由易勇刚组织,为的是庆祝外甥们学业有成。共有7人:除了易和母亲、妻子、女儿之外,还有在四川省内某大学读大二的外甥鞠易坤(19岁),刚考上中国海洋大学的外甥孙童(18岁),刚考上一所重点高中的外甥女李兰心。
和打三折的机票一样,酒店是通过某旅游网站订的,那里距离大东海的主入口之一大东海广场不到二百米。
杨春梅很早就听说过大东海,在她印象中,这是一个理所当然可以下海的地方。作为内地游客,他们正是冲这一点来的。
事实并非如此。
出事前约半小时,刚进入大东海景区之际,孙童不经意间用手机给鞠易坤拍了一段时长73秒的视频,这是他们生前留下的最后影像。
画面中,鞠易坤穿着宾馆的拖鞋,兴奋地从大东海广场走向海边。他显然忽略了路边的警示牌滚动播放的“慎重下海游泳”,直到听到广播里柔和的女声:“尊敬的各位游客,大东海景区海况复杂,为了您的人身安全。严禁下海游泳……”
两人之间的对话,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悲剧发生的原因。
孙:严禁下海游泳?
鞠:啥子?怎么可能?
孙:你——妈。
鞠:怎么可能严禁下海游泳?
孙:海况复杂?
鞠:最好不往里头游……哇,人好多,边边上(游)就行,浅一点。
2016年4月中下旬,南方周末记者数次来到大东海海滩,依然看到有大量的下海者,他们大都在离海岸线不远处,很难分得清是在戏水还是游泳。多数时候,巡回检查的救生员们并不干涉。
海滩上每隔几十米便立有一个写有“此处危险,严禁下海”的警示牌。景区入口处的救生站多数时间里都挂着红旗(只有两次是黄旗)。
根据大东海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显示屏上的提示,红旗是“禁止下海”的信号,黄旗表示“下海危险”,只有绿旗表示“安全”。
一位在此常年游泳的女士说,这里“天天都是红旗”。一位救生员说,只有在冬天的时候才会挂出绿旗。
刘名礼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如果每天都是红旗,那就是大东海公司想掩饰责任。
杨春梅的代理律师程绍鹏认为,因为没有进行有效管理,所有的警示信息其实都沦为大东海公司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警示进入海滩之后,杨春梅一行选择了向左走(东侧)。后来的事情表明,这是一个致命的选择。
按照大东海公司总经理宋秀军的说法,他们在这个入口右侧(也就是西面)设立了六个专门的游泳区。在这些区域之外,都是不可以游泳的。
“我就不明白了,(你们)为什么到那里去?这么多的人都到泳区里(游泳),为什么要到不是泳区的地方?”在事后的一次沟通中,宋秀军曾这样责问家属。
“我们进去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杨春梅打断了他。按照她的说法,当时大海的东西两侧都有人,没有任何路标引导他们去“游泳区”。因为带着4岁的女儿,他们选择了游人相对少一些的西侧,不是去游泳,而是戏水。
宋秀军承认,景区没有对游泳区做出引导标识,因为这些区域是不固定的。但在他看来,这些游泳区域用浮球围起来,游客理应能识别,“否则围起来干吗?难道是养鱼的吗?”
南方周末记者多次在现场看到,在浮球所围区域之外,仍有大量的游泳者。多名受访者表示,他们并不知晓只有浮球所围的区域才是安全的。
沿海滩往东,前面四百余米处有一道铁制的栅栏。这是大东海景区与驻地单位理论上的分界线。按照刘名礼的说法,这个分界线已存在多年。2015年3月,驻地单位更新了栅栏,面向大东海竖了一个牌子,并写有“禁止游泳”的警示。
杨春梅说,当时正值傍晚,大海开始退潮。栅栏靠海的一端露出近二十米长的海滩,和许多游客一样,他们越过了栅栏,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驻地单位区域。
出事之后大约一个月,吉阳区政府出资将原来的栅栏向大海方向延长了一段。南方周末记者日前在此处发现,由于新栅栏下面有个间隙,有的游泳者可以从下面轻松钻过去。
杨春梅说,出事地点在栅栏东侧约100米、距离海岸线约10余米的海域。
她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易勇刚夫妇和女儿在沙滩上拍照,三个外甥(女)则渐渐远离。杨春梅预感到了危险,让易勇刚去将孩子们喊过来。
但是,就在半途中,杨春梅突然发现,两个男孩已经不见了,只剩下李兰心露着脑袋在那挥手乱划。易勇刚不会游泳。杨春梅看到,他一度曾拉住了李兰心,但是很快又分开,不久连他也不见了。
最近的一个救生站离出事地点约400米,值班人员发现了险情,并派人赶到。按杨春梅的说法,他们当时什么救生设备也没带,还是她向游客借了游泳圈,救生员才下海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