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三亚 > 下设单位 > 正文

关于印发《三亚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9/20 13:18:58 浏览:21

来源时间为:2024-09-02

各市属国有企业,机关各科(室):

三亚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已经市国资委2024年3月19日第3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依法治市部署要求,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范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海南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三亚市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托管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本办法所称子企业,是指前款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属各级独资、全资、控股以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本办法所称托管企业,是指市国资委依法委托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或其子企业(以下统称“受托单位”)监管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企业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第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的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六条  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合规管理的组织、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合规文化、信息化建设,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由子企业及托管企业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  企业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本企业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落实。

第八条  企业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一)审议批准企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九条  企业经理层切实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能,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动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设立合规委员会,可以与企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或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合署,履行合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合规管理重点难点工作。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明确一名合规管理负责人,由总法律顾问或合规管理分管领导兼任,对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

第十三条 企业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五)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

企业应当在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合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十四条  合规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本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等;

(二)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四)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或者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

(五)组织或协助业务部门及职能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第十五条  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审计、监督追责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三章制度建设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制定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合规管理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并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第十 企业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内的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

涉外业务较多的企业可以针对特定业务领域或国别(地区)的合规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涉外业务合规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运行机制

十九  企业应当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全面系统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建立并定期更新合规风险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合规管理负责人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第二十  企业发生合规风险,相关业务及职能部门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按照规定向合规管理部门报告。

企业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或者被国际组织制裁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企业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由合规管理负责人牵头,合规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企业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包括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国际组织制裁、造成财产损失、声誉损失、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

第二十  企业应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1] [2] [3]  下一页

最新下设单位
推荐:服装 行政区划 丰收好 银川 试验箱 德阳 仪器 建材 木板房 广场舞 北京空运 大理 茶叶 江苏 SEO公司网 北海 湛江 丽水 设计网家杭州 迪士尼上海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