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改革实施后,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较改革前压缩了30%,申报材料压缩了32%,审批时限压缩了57%以上。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用地和重点园区“极简审批”的房建市政类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0多个工作日分别压减为86、70、54、28个工作日,比改革前大幅减少57%以上。按照“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压缩时限”的要求,对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简易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等3类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不超过8个工作日、22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
(二)提升了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开工速度。从具体项目来看,三亚游艇会项目,从投资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开工,全流程跨度用时约180天;江东新区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从2020年12月30日土地摘牌到2021年4月7日施工许可证核发、项目开工,全流程跨度用时仅用了98天;海南高端医疗专用车制造项目从2021年4月13日集中招商签约到10月14日施工许可证核发、项目开工,全流程跨度用时184天,项目落地速度大幅提升。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