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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交警深夜逮“醉猫”,6人被吊销驾照并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21/8/3 2:34:28 浏览:145

三亚交警深夜逮“醉猫”,6人被吊销驾照并追究刑事责任

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7月6日20时至7日4时,三亚交警出动警力132人次,出动警车81辆次,设置检查卡点7处,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28起。其中,涉酒驾驶51起(饮酒驾驶机动车7起,醉酒驾驶机动车6起,非机动车涉酒驾驶38起),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36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41起。

连日来,三亚交警持续在辖区城乡结合部、重点乡镇、城区重点路段及重点场所开展夜间清查整治行动。通过流动巡逻、定点查缉、现场宣传教育等方式,对夜间交通秩序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7月6日晚,三亚交警机动大队在迎宾路某路段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时,驾驶人朱某(男,31岁)驾驶琼BX***9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10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三亚交警将其带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朱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8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陈某旭(男,29岁)驾驶琼BK***6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20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三亚交警将其带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陈某旭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9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马某(男,29岁)驾驶川F0***9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16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三亚交警将其带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马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李某华(男,33岁)驾驶湘L3***6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9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三亚交警将其带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李某华血液内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封某刚(男,51岁)驾驶琼BA***3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1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三亚交警将其带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封某刚血液内酒精含量为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林某敬(男,34岁)驾驶琼BL***9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三亚交警将其带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林某敬刚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朱某、陈某旭、马某、李某华、封某刚、林某敬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吊销朱某、陈某旭、马某、李某华、封某刚、林某敬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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