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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民称2.8万元珠宝邮寄遗失快递公司:只赔2000元

发布日期:2017/5/18 11:12:30 浏览:261

曾先生快递珠宝的单子(南海网记者刘丽萍摄)

南海网三亚9月1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丽萍)2.8万元珠宝被快递公司寄丢了,因为只保价2000元,快递公司只愿赔偿保价金额……9月18日,三亚市民曾先生向南海网记者反映,2个月前,他在三亚申通快递公司寄了一些珠宝到成都,可至今,成都的朋友都没有收到货。但快递公司表示,该公司只愿赔偿曾先生保价的2000元,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8万元珠宝邮寄途中“不翼而飞”

据曾先生介绍,7月25日,他到三亚市老铁路段的申通快递邮寄一些珠宝,包括珠宝首饰、黄金坠子等,总共价值2.8万余元,可两个月过去了,收件的成都朋友却一直没有接到货,快递公司查询派单信息,告诉他是寄件遗失了,可却只能赔偿保价金额。

“谁能想到会遗失了,快递保价费是按3来收费,当时只做了2000元保价。”曾先生懊恼不已,他说,他觉得快递公司这样的规定很不合理,简直是霸王条款,2.8万元珠宝只能赔偿2000元,他是万万不能接受,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跟快递公司协商,可对方坚持不退步。

随后,记者采访了三亚申通快递公司的负责人王某。谈到曾先生反映的问题,王某拿出了该公司的《快递服务合同》。他说,他们也是按照公司的规定办事的,寄件遗失了,公司只能赔偿寄件人填写的保价金额,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公司愿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根据该合同的保价条款:寄件人可根据快件重要性、易损性或者贵重与否等,自主选择保价或不报价快递服务品种。涉及保价服务品种的,双方确认快件实际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若快件毁损灭失的,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保价费按照保价快件物品价值的1-3计收、保价金额超过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寄件人需为包裹价值提供证据

关于该问题,记者采访了三亚三和元律师事务所吴律师,吴律师表示,该案例中,双方处于一个以快递邮件为合同内容的合同关系,如果当事人是守约方、那么快递公司是违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如果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守约方应对下事项进行举证,一守约方与快递公司建立邮递包括合同履行内容的合同关系;二要证明邮递物品价值;三证明违约方存在违约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网购规模日益壮大,快递物品日益增多,让快递公司不遗失快递物品也不太现实,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将快件遗失比例控制在万分之四。

为此,消费者投递物品时务必注意以下问题:一、最好找有经营资质、大一点的快递公司。二、务必将快递单背后的《快递服务协议》看清楚,需要补充的内容,务必在单子上填写清楚。三、快递单的“寄递物品内容”一栏务必填写完整、准确。四、贵重物品尽量保价,一旦遗失,快递公司必须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原标题:三亚市民称2.8万元珠宝邮寄遗失快递公司:只赔2000元)

《三亚市民称2.8万元珠宝邮寄遗失快递公司:只赔2000元》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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