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三亚 > 企业单位 > 正文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发布日期:2025/4/15 11:25:55 浏览:41

来源时间为:2025-04-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05,16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94,839.86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资金[2021]000672号)予以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情参阅公司2021年10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信创鹏霄项目—东华鹏霄(青岛)生产基地”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孙公司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青岛鹏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情参阅公司2021年12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因变更部分项目实施主体,山东曹州云都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及三亚东华云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使用“东华云都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并与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情参阅公司2025年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签署的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和2024年12月1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数据中心建设需求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有所减少,公司审慎放缓了东华云都项目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公司结合市场需求趋势、自身业务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对东华云都项目进行调整,在该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减少儋州市、马鞍山市、寿光市等三处实施地点,将募投项目在三亚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博育云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亚东华云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和菏泽市的实施主体保持不变,变更后项目整体完工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并对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5,01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需归还的剩余16,990万元已于2025年1月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除经批准的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信创鹏霄项目已于2024年基本建设完毕,截至2024年底,由于项目工程决算尚未完成,项目尾款尚未支付完毕,预计2025年支付完毕。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65证券简称:东华软件公告编号:2025-01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9,706,775.83元,其中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3,927,063.7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392,706.3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0,655,509.66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160,274,118.75元,减去2024年度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调整未分配利润16,668,667.70元,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73,247,080.5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5,482,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274,118.7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07。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7.82,故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分红议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

[1] [2] [3] [4]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 “以赛会友促发展,以商招商展未来”2024年华语商学05-22

    来源时间为:2024-12-29“以赛会友促发展,以商招商展未来”2024年华语商学院精英三亚行活动成功举办【字体:】打印2024-12-2911:03:34来……

  • 三亚2240项事项实现全省通办05-22

    来源时间为:2025-05-13三亚2240项事项实现全省通办涵盖卫健、交通、社保等领域目前,三亚市已落实“全省通办”事项2240项,涵盖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社……

  • 三亚:勇立潮头竞一流05-16

    来源时间为:2025-05-07聚力打造“一标杆、五个区”,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亚:勇立潮头竞一流1950年,当人民解放军在天涯热土上书写“木船打军舰”的战……

推荐:压缩机 湖州 环保 郑州 珠海 延安 上海迪士尼公司 深圳 台州 嘉兴 维修 写字楼 南昌 度假酒店 金昌 美容护肤 电工 随州 凉山 饰品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