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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4/10 16:30:19 浏览:146

来源时间为:2023-04-03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23〕43号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以及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导向,瞄准最低市场准入、最简权力清单、最优审批服务、最有效监管“四最”目标,持续健全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在巩固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基础上,更深层次推动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市场公平有序、政务服务高效、法治体系完善、贸易投资便利、包容普惠创新的营商环境升级版,进一步提升城市营商环境竞争力,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

1)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按照省级工作部署在我市推广“—企一照”改革,将行业涉及的许可证信息加载至营业执照二维码,实现企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市各相关单位对加载在营业执照上的电子版许可证予以认可。(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探索“一证多址”改革。在食品经营许可等领域试点开展“一证多址”改革,对经营管理、质量管控达到一定标准的连锁经营企业,允许企业在设立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作出相应承诺后,可以不再办理相同的行政许可,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提高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3)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加强与省级部门沟通协调,

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与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主要测绘事项,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分阶段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测绘事项;加快统一技术标准,实行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避免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测量。(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9月)

4)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三亚市园区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成片开发区域,土地供应前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项目范围内古树名木调查、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相关单位在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增加新的要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9月)

5)深化园区建设项目“4即”改革。洽谈即服务,从与企业首次洽谈起,建立全链条沟通机制,提供闭环跟踪服务,完善服务验收全流程;签约即供地,在初步达成意向后,园区预先开展规划条件申请、方案预研,做好土地供应组件工作,实行洽谈和公示双轨并行,正式签约即进入供地绿色通道,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实现快速供地;拿地即开工,园区编制完成地灾、节水、节能等区域评估成果的基础上,实现项目拿到土地后,在承诺建设方案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工程”“主体工程”分阶段审批施工许可函;验收即拿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项目先期联合验收时,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得项目相关信息,提前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在完成联合验收后,3个工作日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责任单位: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

3.优化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6)优化办电服务,提升供电可靠性。推广“南网在线”用电报装应用场,提升“刷脸办电”“一证办电”和“电子合同”应用率,推广客户档案电子化;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推进配网项目建设、解决超长线路、挂接用户多线路、不可完全转供线路,持续提升配网自动化水平,力争在2023年底年户均停电时间低于1小时/户。(责任单位:三亚供电局;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7)降低市政管廊接入费用。出台三亚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性文件,规范管廊收费办法,并提出相应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获得水电气网成本。(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

8)推进市政公共服务报装接入“一站式”服务。实施水电气网等市政公共服务极简报装改革,规范联合踏勘事项,实行各部门关于企业联报事项综合审批意见单机制,落实“告知承诺 容缺受理 并联办理”机制,进一步压缩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时限,实现市政公共服务报装接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同施工、一并接入”。(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三亚供电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中国联通三亚分公司、中国电信三亚分公司、中国移动三亚分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6月)

4.深化招标投标改革

9)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积极配合全省“机器管招投标”工作部署,根据部署推进交通、水务、勘察设计等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环节在线标准化办理。(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0)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出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机制,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1)加强对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监管。引入信用评价机制,规范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质效。(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6月)

5.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12)推进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工作。推动政府采购项目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鼓励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3)加强采购信息公开。统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和信息公开,推动采购过程、结果、合同等环节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9月)

6.优化信贷服务

14)创新金融产品。大力推行“政采贷”业务,鼓励企业、金融机构运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线下、线上融资;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丰富动产融资产品;推出绿色、扶贫、双创、乡村振兴等专项融资,推行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加快推动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配合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亚监管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5)优化金融服务。发挥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三亚站优势,提升大数据融资产品服务能力;利用招商引资、银企对接会等渠道促成融资供需对接,2023年组织不少于8场银企对接会;三亚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驻点人员指导企业通过网上查询征信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建立企业金融顾问服务工作机制,协同金融服务专员制度服务中小微企业,延伸金融服务触角。(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配合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亚监管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6)加强“信易贷”工作。强化正向激励和风险共担,结合三亚实际,对向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根据期限给予贷款额度一定比例的补助,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对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情况、实现融资金额、入驻企业数量等进行定期通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加大“信易贷”推广力度,逐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配合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亚监管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7)完善政银保机制。修订政银保政策,健全政银保三方风险共担机制,引导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扩大政银保贷款规模,进一步丰富信用贷款、类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多种信贷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亚监管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7.强化数字赋能政务服务

18)深化“一鹿快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主动办(帮办、代办),提升“零跑动”事项可办率达87以上、“一网通办”率达80以上;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新增“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不少于20项。(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9)健全政务热线知识库。推动12345热线建立与各部门强互动关系、高更新比例的知识库,加强知识库与智能客服、坐席助手等模块的互联互通,使坐席在接话的同时能便捷地检索和获知相关联的答案和推荐信息,提高接话效率和在线解决率。(责任单位:市12345热线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6月)

20)推动惠企政策快速兑现。按照“谁出台、谁发布、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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