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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三亚市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三亚人事网

发布日期:2015/12/3 18:47:07 浏览:541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充分调动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三亚的建设做贡献,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3〕66号)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度三亚市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与对象

全市除党政军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各类单位中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拔尖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参加选拔。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参选人员在三亚工作年限最少为四年。

(四)业绩条件:业绩有效期为近四年内在三亚工作取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理论上有重大发现、突破或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新,并是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转化奖一项以上的主要获奖人,其中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是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2.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在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是省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其他社科类国家级或省级奖的主要获奖人;或是省部级优秀精神产品奖、社科类成果奖两项以上的主要获奖人,其中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独立完成人;或是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2部以上有较大理论价值的专著或译著的作者。

3.在承担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及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中,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技术人员。

4.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优良品种繁育、技术推广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成果奖一项以上的主要获奖人,其中省级奖励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三等奖独立完成人;或是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

5.在信息、金融、财会、商贸、法律和企业现代化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或采取的管理技术达到省内领先,被政府或行业采纳后效益显著,得到同行公认的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并是创建新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被同行公认,享有较高声誉的教育工作者;或是省部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项以上的主要获奖人,其中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独立完成人。

7.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技术精湛,经同行专家确认达到省内领先,并已被采用和证明可成功地治愈该领域疑难、危重病症,或在全市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者;或在我市医疗护理领域开拓、应用、发展新技术起到关键作用,取得显著社会效果,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者。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彰著,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市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并获得省部级专业奖三等奖以上奖项。

9.在教练执训工作中培养出3个以上获省级以上重大体育比赛冠亚军的运动员或运动队,为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

三、选拔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三亚市优秀专家申请登记表》(登陆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人才服务”—“表格下载”),申报人还须提供综合材料一式三份。综合材料应条理清楚,能有效反映本人的业绩贡献情况和学术技术水平,便于评委审阅、评价。

1.综合材料按以下内容顺序装订成册:

(1)综合材料目录;

(2)个人业绩综述;

(3)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证书等;

(4)科研成果鉴定书,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情况资料;

(5)已出版论著(独著、合著)的封面、版权页、目录;

(6)发表论文多者应编写目录,列明论文标题、刊发的书刊及刊发时间,然后将代表性论文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内容附上。代表性论文应严格挑选能体现主要研究方向及成果者,一般不超过8篇。

2.个人业绩综述材料一律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陈述要客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3.各类证书和论文论著须提供原件。所属单位依原件逐件核查,对属实的复印材料加盖印章予以证明。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在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并充分听取同行专家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后,进行材料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签署意见,报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评审与报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人选情况组建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专家评委会由技术精湛、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人员和省、市优专家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从获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选中按得票多少推荐候选人,报送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核定后,在征求纪检(监察)、人口和计划生育、税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市优专家候选人,报市政府审批。

(五)公示。市优专家选拔工作实行两次公示制度,第一次公示是单位未作意见之前将申报人的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采取会议公布或张贴公示,接受基层群众监督;第二次公示是经专家评委会评审通过后向市政府上报前通过报纸或电视、指定网络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颁发证书。通过公示并经市政府批准为市优专家的,由市政府向其颁发“三亚市优秀专家”荣誉证书。

四、市优秀专家待遇

(一)当选三亚市优秀专家的,一次性奖励20000元。

(二)在选拔省级以上优秀专家、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在科研立项、资金扶持等方面享受倾斜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外,可参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国内休假或疗养活动,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市人才专项资金划拨,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严格选拔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并将推荐材料整理成册,于2016年2月29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彭剑,电话:88869383,电子邮箱:syrszj@163。com)。本通知电子版及《三亚市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可登陆我局网站(“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公告通知”栏)下载或关注我局“三亚专业技术人员”微信公众号(“人才服务”—“专家评选”)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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