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06-04
南海网11月7日三亚消息(南海网记者冯丹特约记者胡剑兵)11月7日,记者从三亚消防部门获悉,自5日开展代号“利剑”的消防违法及火灾隐患清剿专项行动以来,三亚市公安、消防联合检查组人员又先后深入到凤凰镇、田独镇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至今日上午12时,共检查单位70家,告知罚款17万元,临时查封或停业20家,拘留2人,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无证非法经营储存危险物质负责人被行政拘留十天5日晚15时30分,三亚河西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和三亚河西公安分局羊栏派出所民警在检查时发现,位于凤凰镇回新居委会的一家名为李茂详加气点有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并发现了14个50公斤装煤气瓶,其中8个已经加满煤气。
经查,该气站没有营业许可等相关手续证明,存在着无证经营的现象,记者在现场明显能闻到浓浓的煤气味道。“加气站处于居民密集区,一旦在加气过程中发生火灾,将严重的危害到周围的居民,后果难以想象”,参与检查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随即,检查人员对气站内的14个煤气瓶进行了扣押,并将气站老板李某详带回派出所进行了询问。当晚,三亚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对李某详进行了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日杂店内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店老板被行政拘留三天6日上午10时,三亚河东消防大队和田独镇派出所在田独镇农贸市场的新兴日杂店检查时发现,这家面积不到30平方米的小铺面内,店主将一层楼中间隔开变成了两层小隔楼,一楼销售货物、二楼住人、生火做饭,属于“多合一”场所,存在着严重的火灾隐患。另外,检查人员还发现这家小杂货店内存放着6个煤气瓶。
据杂货店老板张某海说,他刚接手这个店不到两个月,在销售一些杂货的同时还负责帮人加气。当天上午,检查人员责令该杂货店停业并对储存的煤气瓶进行了清理。随后,三亚公安局河东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杂货店老板张某海依法做出了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截止发稿时,“利剑”行动还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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