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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两企业生产的饮用水“上榜”

发布日期:2018/4/5 9:15:31 浏览:367

来源时间为:2018-04-04

本报讯(记者吴英模)4月3日,三亚日报记者从海南省食药监局获悉,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三类产品6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三亚两企业生产的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据介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抽检中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检饮料2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批次;抽检餐饮食品1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20批次,全部合格。

根据公布情况,不合格产品包括:三亚凤凰椰晶纯净水厂生产的椰晶牌饮用纯净水(规格:16.8L/桶)、三亚冰鹿诚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诚牌山泉包装饮用水(规格:16.8L/桶)、东方八所鼎盛饮料纯净水厂生产的纯露饮用纯净水(规格:16.8L/桶)、洋浦三都殿泉金达饮料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规格:16.8L/桶)、海南一卡通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使用的标称海口鑫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快餐盒(规格:120个/袋)。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并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目前,三亚市食药监局已采取行动,近期将对核查处置结果进行公布。市食药监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并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毒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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