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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会计瞒报营业收入侵占83万获刑六年-三亚会计之家

发布日期:2015/10/23 18:01:17 浏览:377

原标题:三亚会计瞒报营业收入侵占83万获刑六年

担任三家酒店的会计,却监守自盗,少报、瞒报营业收入以中饱私囊,被告人王某梅因此获刑六年。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梅犯职务侵占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3年4月21日,三亚警方接到宋某菊报案。宋某菊是三亚某珠海、某豪、某祥泰假日三家酒店的经营者。从2012年3月份,她聘请王某梅担任以上三家酒店的会计,具体负责每天与酒店前台对账,收取酒店当天的营业额并负责保管。直到王某梅要离职时,宋某菊核对账目时,才发现王某梅侵占的酒店现金约20万元(具体数目有待对账查证)。

王某梅被抓时,从其住处缴获现金4057元、黄金戒指一枚等物品共价值17万余元,以上财物已退还被害人宋某菊。

王某梅在庭审中承认,她每次少报或漏报的营业额少则几百,多则一、两千元,这些钱都用来个人支配。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款项共计834036.86元,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王某梅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侵占酒店钱款的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判决被告人王某梅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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