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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6/1/27 14:05:59 浏览:317

学历文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全称为“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第二十六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公布和咨询。


学院网址:www。hnasatc。com


办公电话:0898-88348005,88348006(传真)


E-mail:zhaoshengban@hnair。com


监督电话:0898-88348299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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